被连查三次,货车驾驶员就是“不走心”,最终被记12分……
万州交巡警微信公众号消息,货车体积大、车体长,如果驾驶人不遵守交通法规,稍不注意,货车就变成了“祸车”。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连日来,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以国省道为重点,严查货车交通违法,全力防事故,保安全。近日,龙驹一货车驾驶员借口前保险杠脱落而不悬挂机动车号牌,民警多次告诫却始终不进行修复,交巡警依法对其罚款200元,记满12分。
1月20日,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龙驹公巡大队民警在开展国省道货车专项整治工作时,发现一辆轻型货车未悬挂号牌在道路上行驶,于是民警立即将其拦下进行检查。
“你这个车是怎么回事,车辆号牌呢?”该货车驾驶员沈某(24岁,万州人)面对民警检查说,前不久他发生交通事故,前保险杠受损脱落还未来得及修复,没有办法悬挂号牌。沈某还表示当时已向辖区派出所报警并备案。
龙驹公巡大队民警了解情况后,鉴于当事人的特殊情况,便告诫沈某及时对车辆进行修复,修复好后再上路行驶。
然而,第二天上午,龙驹公巡大队联合辖区派出所联合执法时,再次看见了这辆“熟悉”的货车。货车车况与之前还是一模一样,依然前保险杠脱落、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民警再次上前盘问:“怎么又是你,车怎么还没修?”。此时,同行的派出所民警也认出了沈某,说道:“一周前发现你不悬挂号牌你就说马上修复,这都‘马上’多少天了你还没有整改。”
面对民警的询问,沈某道出了原因,马上过年了,业务比较繁忙,沈某就没打算急着去修车,他觉得有没有保险杠,有没有车牌完全不影响上路,就没把民警的告诫放在心上。
沈某驾驶机动车上路未按规定悬挂号牌 ,交巡警依法对其做出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面对处罚,沈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立即回去整改,再不做这样的傻事。
交巡警提醒
随着春节逐渐临近,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已成为当前交通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交巡警将进一步加强国省道货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采用设卡检查和流动巡逻的方式,严查货车非法改装、超限、超载、超速、不按规定安装、悬挂号牌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在此,交巡警也要提醒广大货车驾驶员,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平安,才是永恒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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