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津:递进式分红探索贫困人口稳定增收路径(《重庆扶贫专报》第85期)

28.11.2018  23:21

  江津区坚持将资产收益扶贫作为贫困人口稳定增收突破口,大力实施设施农业、种养殖、乡村旅游和扶贫车间等项目,积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全面推进贫困村集体经济壮大、农业项目股权化、扶贫项目股权化三大资产收益扶贫模式,以递进分红的方式,积极助推贫困人口特别是整户无劳力贫困人口持续稳定增收。目前,该区开展资产收益扶贫项目总投入达4536万元,项目收益覆盖贫困人口3900余人。

  一、农业股权化项目模式。为拓宽贫困人口增收渠道,江津区全面开展农业产业项目精准扶贫股权化改革,凡农业企业单个项目获财政补助20万以上、农民合作社15万以上、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10万以上的,均纳入精准扶贫股权化改革,确因特殊原因不能纳入的,需报经区级项目主管部门批复同意。一是项目村贫困人口全覆盖。项目所在村建卡贫困户持股占比20%,并按持股金额5—10%每年的标准实行固定分红,直至项目存续到期。二是签订承诺书。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优先选择产出效益高、带动能力强、履约分红有保障的产业项目进行申报,填报《股权化改革精准扶贫承诺书》。三是违约一票否决。对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项目实施主体,在今后5年内的农业项目安排中,实行一票否决。截至目前,共实施农业产业精准扶贫股权化改革项目20个,投入财政资金2736万元,吸纳贫困人口就业141人,项目覆盖贫困人口793户2717人,2017年项目已向贫困人口兑现分红62万余元。

  二、集体经济壮大项目模式。针对贫困村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现状,按照每个村100万元的标准,投入财政资金1400万元,推进实施集体经济壮大项目。一是项目村未脱贫人口全覆盖。在农业股权化项目分红的基础上,按照“集体资产安全保值、贫困人口增收获益”的原则,再以集体经济壮大项目分红重点覆盖村内未脱贫贫困人口。二是集体资产资源参股。以财政资金为引子,优选严选镇域范围内经营稳健的农业龙头企业,参股开发村域范围内种养殖发展、山坪塘承保、旅游开发等优质乡村资源。三是利益联结三方机制。建立村集体、经营主体、村内贫困户利益联结三方机制,按年利率不低于6%对村集体和贫困户进行保底分红。截至目前,14个集体经济壮大项目依托村域范围内茶叶、中药材、竹木制品等生产加工企业,以入股富硒农产品专卖店、组建旅游观光公司等形式,共吸纳贫困人口就业163人,项目覆盖未脱贫人口139户451人,2017年项目已向未脱贫人口兑现分红32万余元。

  三、扶贫资金股权化项目模式。针对贫困村整户无劳力未脱贫户、低保户、五保户数量较大,增收乏力的问题,按照每村安排1—3个扶贫资金股权化项目、每个项目30—50万元的标准,投入专项扶贫资金420万元,共推进实施扶贫资金股权化项目8个。一是收益分配重点倾斜。在农业股权化项目、集体经济壮大项目分红的基础上,再以扶贫资金股权化项目分红重点覆盖贫困村整户无劳力未脱贫户、低保户、五保户。二是项目遴选市场为先。着重筛选当地有条件、有基础、有特色的产业,找准市场前景较好、群众积极性较高的花椒、小水果、乡村旅游等项目。三是产业发展能人引领。项目实施主体按照“双向选择”原则,优先考虑全区77名贫困村致富带头人。致富带头人实施扶贫资金股权化项目还需签订吸纳贫困户就业带贫承诺书。四是资金筹集信贷助力。对资金缺口较大的项目,按照“三级联动,风险共担”原则,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致富带头人已明确承诺带贫义务的前提下,依托扶贫小额信贷筹集启动资金。截至目前,8个扶贫资金股权化项目以水稻、食用菌、中药材种植基地和蓝莓种植园、富硒茶苗园等形式,共吸纳贫困人口就业97人,项目覆盖整户无劳力贫困人口23户75人,2017年项目共发放分红17万元。较好实现了“集体经济得壮大,经营主体得发展,贫困人口得增收”的预期目标。

  

(根据江津区农委有关材料整理)

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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