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司法局突出“四大抓手”贯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

25.09.2015  10:23
  一是抓好会议精神的学习。该局通过召开党组会、中层干部会、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系统学习中办发〔2015〕37号文件,学习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关于法律援助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司法部部长吴爱英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者理解精神实质、从政治和大局角度认识法援重大意义、把握重大部署,将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领导讲话精神和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上来,增强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是抓好法律援助岗位练兵。该局结合会议精神的贯彻,明确目标,细化要求,围绕司法业务“三项重点工作”,认真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责,不断拓展“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工作请放心”岗位练兵活动,落实调查、取证、出庭、旁听制度,开展法援业务培训和疑难复杂案件讨论,推行“点援制”,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者办案能力,为政府分忧,为百姓服务,对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救助面达100%,实现“应援尽援”。

  三是抓好法律援助重点工作。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贯彻落实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重点是要进一步扩大法援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提供法援经费保障、加强法援队伍建设。特别是要打造一支思想过硬、作风扎实的法律援助工作者队伍,切实拓宽法援覆盖面,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积极开展农民工、失业人员、妇女儿童、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

  四是抓法律援助制度建设。提高法律援助保障能力,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服务群众法律援助需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律扶助工作的主旋律。按照整合力量、健全机制、改进方法的原则,在完善制度推动发展上下功夫。强化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变上门求访为送法下乡,深化“给当事人一杯茶水、一把椅子、一句暖心窝的话”和“让当事人少跑一次路、少费一次心、少花一分钱”的“三给三少”活动,推行法律援助培训制、复杂案件讨论制、办案效果评议制、服务效果回访制,提高法援质量,实现“应援优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