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教育工委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会议精神

23.02.2016  12:26

 

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会议召开后,市委教育工委高度重视,立足实际,多措并举,迅速行动,确保教育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有序推进。

一、认真学习贯彻。 一是及时组织学习。 工委会传达学习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学习《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曾庆红常委在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把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工作内容,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 二是抓好部署安排。 分管领导组织办公室、组织干部处、民办教育处、财务处等相关部门,研究部署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三是层层传达布置。 春节前,通过内网、QQ群等方式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民办高校、和相关单位及社会组织,并对他们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谋划2016年工作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二、明确工作措施。市委教育工委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作为2016年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基础工程”,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工作落实。 一是开展专项调研。 拟于3月底前,组织专门力量,通过问卷调查、调研座谈、实地走访等形式,对市教委主管的109个社会组织进行全覆盖摸底调查,做到底数清、数据准、情况明。 二是做好社团组织党建脱钩工作。 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制定工作方案,在市委组织部、市委非公工委领导下,加强分级分类管理,确保社团组织党建工作脱钩工作平稳过渡。 三召开工作会议。 拟于4月召开全市教育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安排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教育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交流经验、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四是选优配强书记。 在市委组织部、市委非公工委的指导下,结合近年来工作成效,借鉴全国其他省市经验,按照高校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要求,向民办高校及其他单位选派党组织书记,指导社会组织配齐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 五是加强基本建设。 坚持民办高校工作经费预算听证制度,保证每名党员每年至少100元的活动经费。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实施的原则,举办教育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专题培训班。修订和完善民办高校年检指标体系,增大党建工作权重,进一步细化指标,加大督查力度,形成好的工作导向。

三、争取上级支持。建议呼吁市委、市政府专题研究向民办高校选派党组织书记和政府督导专员工作。落实民办高校党组织书记和政府督导专员的专门编制、专用经费、专项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支持,确保民办高校健康协调发展。建议上级有关部门从社团组织和民办高校的审批、年检、评估、监测、问责、解散等环节强化党建工作的硬指标,并严格执行和落实,着力解决“党组织如何组建、党的关系如何挂靠、流动党员如何管理、不抓党建如何处理”等四个方面关键问题,促进各方对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