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专访】贺恒扬代表: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10.03.2021  21:30

2021年3月9日,《法治日报》第8版刊登对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恒扬的采访《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内容如下:




民营企业兴则经济兴,民营企业强则重庆强。2020年,重庆市检察机关按照中央、市委和最高检部署要求,立足民营企业产值占全市GDP超五成的实际,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积极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司法保障。

重庆市检察机关在服务民营企业方面具体做了哪些工作?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近日接受了《法治日报》记者采访。


全国人大代表

重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贺恒扬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一直是重庆检察工作的“重头戏”。近年来,重庆市检察院出台了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15+18条意见”。2020年年初,为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的影响,又出台了服务保障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12条措施”。2020年6月,重庆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把保就业、稳企业作为“牛鼻子”来抓,拿出政策与方法相结合的“17条措施”。
据贺恒扬介绍,专项行动既延续了重庆市检察院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系列政策,又进行了强化升级。
一方面,做好涉企案件办理“三个一律”机制,即涉企案件一律做特殊标识,一律进行经济影响评估,一律由院领导审批、把关;对“三类人员”,即企业主(含实际控制人)、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含技术骨干)一律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从宽,减少羁押和诉讼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去年全市3337件涉企案件全部落实了“三个一律”,羁押必要性审查106人,变更羁押性强制措施47人,依法不批准逮捕民营企业负责人、技术骨干367人,依法不起诉726人。建立灵活社区矫正机制,协同司法行政部门,支持298名社区矫正对象灵活参与经营活动,促进企业生产经营。
另一方面,深化落实领导干部联系走访民营企业制度,将涉企申诉案件纳入检察长接访下访范围,实现全市三级院全覆盖。全市三级院院领导带头深入民营企业开展“问诊式”走访634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困难,针对性提供法律服务,贺恒扬走访了东风小康等8家企业。
重庆市检察机关坚持把保就业、稳企业作为底线要求,把让企业活下来作为办理涉企案件的价值取向,坚定不移为各类市场主体保驾护航、排忧解难。”贺恒扬说。


为企业除诉累卸包袱



2019年8月,重庆市检察机关针对部分涉民企案件“悬而未决”“疑案从挂”,涉案民营企业官司缠身、诉累较重的情况,开展了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
在2020年6月开展的“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中,重庆市检察机关把“挂案”清理作为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进行推进。
2020年9月,在检察机关的倡议下,重庆市委政法委组织公检法司联合开展“保市场主体、助企业发展、清挂案积案”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重庆市检察机关协调公安机关对1997年重庆直辖以来所办涉企经济犯罪案件进行全数清理,对久侦不结案件开展拉网式排查,逐案建立“挂案”台账、动态掌握、跟踪销号、分类研判,依法处置。
截至目前,重庆市检察机关共清理出“挂案”1077件,建议或者监督撤销928件,清理数和处置数均位列全国第一,为415家民营企业解除了诉累、卸下了包袱。


涉企案件不“一诉了之



2020年6月,重庆市检察院、市银保监局联合召开“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检银协作座谈会。会上,贺恒扬明确要求该市检察官“办理涉企案件不是做‘单选题’,不能‘一根筋’,不能机械化、简单化、片面化。要在明辨是非、定分止争上做足功夫,坚持法律的刚性,做维护法治权威的‘钢铁侠’,又要在化解烦恼、维护权益上多用心,讲求方法的柔性,做实现‘三个效果’相统一的‘和事佬’,尽最大努力稳住企业、保住就业”。
渝北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侵犯商业秘密案就是很好的例证。检察机关没有“一诉了之”,重庆市检察院、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基层院三级检察机关联动办案、组织调解,促使犯罪嫌疑人(单位)认罪认罚,赔礼道歉,两家企业达成一揽子谅解协议。犯罪嫌疑人(单位)如约履行赔付义务后,检察机关依法对其不起诉,被害人(单位)追回2400万元的经济损失,两家企业都保了下来。
据统计,2020年,重庆市检察机关共促成涉民营企业刑事和解案件39件,调解23件,为民企追赃挽损1亿余元。
除此之外,去年年底,最高检部署8个省市检察机关开展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重庆是其中之一。今年2月26日,重庆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正式揭牌,拉开了重庆市检察机关“保自主产权,护知名品牌”专项行动的序幕。
贺恒扬表示,下一步,重庆市检察机关将加强对知识产权、科技创新及西部科学城建设,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发展,产业链和供应链优化升级等司法保护,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法治保障。围绕创建民营企业示范城市和营商创新试点城市,深入推进“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