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直击!238人跋山涉水排查长江入河排污口

27.03.2019  14:24

△3月26日,渝北洛碛镇高桥村,A区6组的生态环保执法人员用手机APP对照无人机航拍的疑似排污点现场进行排查。

3月26日,生态环境部在我市召开渝北区、两江新区长江入河排污口试点排查工作培训会,重庆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工作正式进入人工现场排查阶段。

当天下午,238名排查人员纷纷到达指定区域,排查疑似排污口。他们将在两天半的时间内完成人工现场排查工作。

每到一个点位,工作人员都要进行现场排查并拍照上传至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APP上。

此外,排查长江入河排污口,还用上了无人机。

△3月26日,渝北洛碛镇高桥村刘家湾小河沟,A区6组的生态环保执法人员对河沟水进行测水流量和快速检测水质。

无人机先行找排污口

重庆市渝北区和两江新区作为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试点城市,此次需要排查的范围包括:渝北区行政区域内的长江干流,主要分布在洛碛镇范围内,长度约16.6公里,且向渝北区一侧江堤(河堤)岸线外延5公里;渝北区行政区域内的嘉陵江段,包括渝北区管理的江段长度约1.5公里;两江新区悦来至大竹林嘉陵江段约26.9公里,且向江堤(河堤)岸线陆地一侧延伸5公里,其他范围向江堤(河堤)岸线陆地一侧延伸2公里。

还包括上述范围内的所有人工岸线(城镇岸线、渔业岸线、临江工业岸线、江堤岸线、特殊用途岸线等)和自然岸线(滩涂、湿地等)。 

此次排查工作主要采用“三级排查法”:

第一级是无人机航测先行,排查疑似排污口;

第二级是生态环境部抽调部属单位技术骨干和沿江省市生态环境部门业务骨干对疑似点进行逐一清查;

第三级是对疑难问题进行重点攻坚。

自2月15日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启动会召开后,渝北区、两江新区利用无人机、无人船、卫星遥感等高科技手段,完成了排查范围内无人机航拍扫描工作,排查出疑似排污口并完成了数据解析。

△3月26日,渝北洛碛镇高桥村刘家湾小河沟,A区6组的生态环保执法人员对河沟水进行快速检测,结果显示氨氮浓度为零以下。

35个组238人徒步排查

3月26日下午,由长江中上游地区5个省市28个城市的82名业务骨干,以及部属单位31名业务骨干共113人,与重庆市配套的监测和保障力量,共计238人组成的35个排查组在渝北区、两江新区的试点区域开始徒步排查。

由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抽调来的蔡承德带队的H6小组三人跟着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APP上的疑似点位,来到了渝北区洛碛镇高桥村、上坝村进行排查,上坝村书记张平早早等在了路口。

在高桥村与上坝村交界的公路桥下,蔡承德和组员找到了一个无人机航测的疑似点位,这是一条天然河沟。

从我出生就有了,不晓得好多年了。”50多岁的张平向蔡承德介绍,这条河沟从高桥村流经上坝村,最终注入长江。

蔡承德则拿上快速检测设备,绕道边坡来到了河边。

你来取水检测,我来测量流速,记得拍照记录。”蔡承德一边拿着测量尺一边对组员们吩咐道。

河宽3.4米,深0.23米,流速0.1米/秒,日流量约5000方。

经排污口现场水质快速检测,COD、氨氮浓度均在零以下,PH值约为8。

  检测、记录、反馈到APP……

我们这组负责现场排查的有80多个疑似点位,要在这三天内完成。”蔡承德说,他们将逐一徒步到各个点位进行排查记录。

新闻多一点>>

为何选择重庆试点?

地处长江上游 具有地域代表性

今年2月15日,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暨试点工作启动会在重庆召开,生态环境部决定从今年2月起,用两年时间,在长江经济带11省市内,以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及太湖为重点,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专项行动确定了江苏省泰州市、重庆市渝北区和两江新区为试点。

为何选择重庆试点?

首先,重庆地处长江上游,是三峡库区,泰州市在长江下游,前者排口的生活污水占比较大,后者的工业企业比较多,试点城市的选择就是因为其基本涵盖了长江流域大部分城市的特点,在地域上具有代表性。

其二,重庆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于一体,且属于重工业城市,排污口包含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混合废污水等多种类型,试点工作完成后,便于总结经验,可推广性强。

此次排查的主要任务为“查、测、溯、治”四个字。

”和“”就是要诊断病因;

”就是要追根溯源、找准病根;

”就是要“分类施策、系统治疗”。

  “试点工作将分为四个阶段进行,今年底前,在排查、监测、溯源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将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方案制定,并持续推进整改任务。”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将总结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工作程序和技术规范,为其他省市、全市长江入河排污口全面排查整治工作起到借鉴和示范作用。

上游新闻记者 王倩 摄影 李斌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