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槽不及时转社保 两种保险受影响

04.09.2016  17:36

    二胎增加的生育假有相应的补贴吗?生育保险怎么报销?离职跳槽社保没及时转,会有哪些保险受到影响?……昨日,记者梳理了市人社局信箱咨询较多的问题,让我们来看看这些问题究竟该怎么应对、解决。

    离职 两种保险终止影响待遇

    跳槽是不少年轻人工作中不可避免的事,跳槽后,社保该怎么转?

    对此,市人社局称,根据国办发〔2009〕66号、人社部发[2009]187号、渝办发〔2010〕115号文件规定,参保者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转入地社会保险局申报转移后,原参保地社会保险局审核转入地社会保险局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核实欠费情况,并在45个工作日内与转入地社会保险局为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办理完转移接续手续。

    记者拨打12333了解到,如果社保没有及时转接,有两种保险会受到影响。一是医疗保险,如果原单位停保,原单位停保次月就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在新单位缴费后次月可重新享受医保待遇。

    另一个就是生育保险,如果在原单位停保后30日内,到原参保地办理转移,不会影响,但如果超过3个月没有办理,就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在新单位缴费,也需要连续参保6个月的次月才享受生育险的待遇。

    迎接新生命

    生娃 生育保险6区实时结算

    生了小孩,一家人都围着孩子转,没好多精力管生育险的报销,生育险到底该怎么报销?需要哪些手续?

    对此,市人社局表示,根据《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5〕126号)十七条规定,参保职工在妊娠3个月后,持《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居民身份证及一寸近期免冠相片,到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就医证明,并由本人就近选定1家协议服务机构。其选定的协议服务机构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变更。

    而重庆晨报记者拨打12333进一步咨询了解到,在怀孕3个月之前,就要先咨询自己参保的区县,是否需要备案。

    根据(渝劳社办发〔2005〕126号)规定,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相关资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九龙坡、渝中、沙坪坝、江北、大渡口、两江新区6个区正在试点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实时结算。实时结算只针对医疗费用,不包括产前检查和生育津贴。

    对此,记者咨询12333了解到,产前检查费用不同的医院报销的额度不一样,一级医院限额300元,二级医院限额400元,三甲医院限额500元。

    二胎 新增产假仍有生育津贴

    有市民咨询,二胎新增的产假是否有生育津贴,单位告知并没有生育津贴。对此,市人社局表示,《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请婚假产假护理假有关规定的通知》(渝卫指导发〔2016〕32号)于5月底公布产假规定: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按照《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增加产假三十日。

    符合计生条例增加产假的,相应增加生育生活津贴的天数,目前已可办理。单位可向参保所在地的经办机构申请补发,详情请咨询各经办部门。(记者 罗薛梅 实习生 胡梦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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