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类货运车的通行如何管理?欢迎你来提意见
通告
公开征求《关于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限时禁行高速公路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及《关于2022年重大节假日期间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部分重点货运车辆 通行高速公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意见
为加强危险货物运输道路安全管理,延续我市高速公路已实施多年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0时至6时禁止通行高速公路的管理措施,并结合节假日期间高速公路流量大幅增加的情况,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限时禁行高速公路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及《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2022年重大节假日期间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部分重点货运车辆通行高速公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的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电子邮件:
电话传真:
023-63753122
意见反馈时间:
2021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
附件:
1.《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限时禁行高速公路的通告》(征求意见稿)2.《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2022年重大节假日期间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部分重点货运车辆通行高速公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2021年12月8日
附件1: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限时禁行高速公路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危险货物运输道路安全管理,保障我市高速公路通行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管理实际,决定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我市高速公路实施限时禁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危险货物运输车辆0至6时禁止通行管理规定
每日0时至6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禁止通行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高速公路。已驶入我市高速公路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在0时前从就近出口驶离,并严格遵守所在地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理规定。
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路段
渝长复线高速复盛互通至长寿北枢纽互通段双向、G65包茂高速大铺子互通至巴南收费站段(单向),全天24小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禁行后,通行复盛至长寿双向的受限车辆,可仍通过沪渝高速(老渝长线)绕行;通行南川至巴南方向的受限车辆,可通过G65包茂高速大铺子互通经南两高速、石渝高速至茶园收费站绕行。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仍通过老渝长线通行。
三、每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及其他重要时期,将临时限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我市高速公路,具体管理措施另行通告。
四、本通告所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运输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617)的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物质或物品的运输资质的车辆。
五、本通告自2021年12月X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X日,对违反本通告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特/p>
特此通告。
附件2:
关于2022年重大节假日期间 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部分重点货运车辆通行高速公路 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危险货物运输道路安全管理,保障重大节假日期间我市高速公路通行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将对危险货物运输车等重点货运车辆通行高速公路实施限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禁行管理规定
2022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含持有《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供油供气或其他应急保障类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经申请并批准后可在指定时段就近驶入和驶出高速公路。禁止通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元旦假期:2022年1月1日0时至2022年1月3日24时。(二)春节假期:2022年1月30日12时至2022年2月6日24时。(三)清明节假期:2022年4月3日0时至2022年4月5日24时。(四)劳动节假期:2022年4月29日12时至2022年5月4日24时。(五)端午节假期:2022年6月3日0时至2022年6月5日24时。(六)中秋节假期:2022年9月10日0时至2022年9月12日24时。(七)国庆节假期:2022年9月30日12时至2022年10月7日24时。(八)其他特殊管理时段。因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需要,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采取临时交通管制的重大节假日以外的其他特殊时段。
二、重型工程运输货车限行管理规定
2022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假期的前一天12时至22时及假期每天7时至22时,运输砂石、水泥、河沙等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的工程运输重型货车,禁止驶入和驶出巴南区、南川区、綦江区、万盛区所有高速公路收费站。工程运输重型货车指运输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的重型自卸货车、重型自卸半挂车、重型罐式半挂车、重型平板半挂车等车型。
三、除上述规定外,高速公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辖区交通流量情况,对运输鲜活农产品以外的中型、重型货运车辆采取错峰出行的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四、本通告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对违反本通告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特/p>
特此通告。
原标题:公开征求我市高速公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重大节假日期间部分重点货运车辆通行管理相关措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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