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供电电费怎么收?这里终于讲清楚了!

10.08.2021  10:51

阳光重庆微信公众号消息,7月26日,垫江县阳光商城小区商户反映,2019年开始,该小区畅驰物业存在乱收费行为,每月收取商户用电量3%的电损公摊费。

7月30日,垫江县住房和城乡建委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阳光尚城商业门市用电自2018年9月起执行国家转供电政策,同时,按照县发改委以及供电公司的要求对每月转供电收取情况予以公示。物业公司收取电损费问题符合相关规定。

关于转供电的收取标准 ,电费单价按照供电公司收取的标准,期间,供电公司多次调价,由最初的0.841元/千瓦时调至现在的0.641元/千瓦时。

关于电损问题,实行据实分摊。

即:电损=(总表电量-用户分表电量之和)÷ 总电量。

用户电量计算:当月用户电量=当月抄表电量×电损+当月抄表电量。

阳光尚城小区交房至今已有十年,商业门市线路老化较为严重,由此带来的用电损耗也较为突出,一直都在26%以上,其中最为突出的是2021年2月,电损就高达38.2%。

但是!

畅驰物业表示由于该项目负责人工作疏忽,供电公司从2021年2月将电费单价从0.693元/千瓦时降至0.641元/千瓦时,但畅驰物业没有及时跟进调整,仍然执行原0.693元/千瓦时的电费单价标准。

对此,畅驰物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超收的电费进行清退。

8月6日,畅驰物业负责人向阳光重庆反馈,涉及退费的商户共有19家,目前正在清理超收的电费数量,待清理完成后进行清退!

原标题:转供电电费怎么收?这条微信终于讲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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