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新颁布实施2部条例更加完善重庆生态环保法规制度“软环境”

02.06.2017  08:41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一是充分征求收集意见。2015年初,2部条例的调研和起草工作启动后,市人大城环委与法工委等部门采取走访、论证会等多种方式和举措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法律专家和市、区县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多次召开论证会,逐条逐项进行审议。二是与时俱进制定措施。2部条例针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问题,将2007年以来环境保护工作领域探索创新的做法和积累的工作经验、措施等全部纳入条例当中加以确立,将国家的要求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三是回应民生需求。2项条例针对市民关注的热点普遍问题,市民反映强烈、投拆多的问题,立足重庆实际,做出细化规定。油烟、废气加工服务、工地扬尘防治等与民众生活紧密相关的环境污染防治和法律责任均纳入条例内容进行了规范和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