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辆车跑网约车 司机和租赁公司都遭罚款

07.07.2018  06:52

      没车又没证的张某想跑网约车,轻信了租赁公司“以租代购的车也可跑网约车”的宣传,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结果张某与租赁公司都要遭处罚:张某被罚款1万-3万元,租赁公司被罚款3000元-2万元。

  7月5日,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江北区大队发布消息称,日前,执法人员在观音桥环道例行执法检查时,凭借经验判断张某驾驶的一渝籍大众车,可能涉嫌非法网约车运输,于是对张某所驾驶车辆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经调查获知,张某车上所载乘客,就是在324医院通过网约平台接到的,将前往一家口腔医院。

  经进一步调查得知,张某既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车辆也无《网约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对此,张某称,自己与租赁公司签署“以租代购”协议时,租赁公司声称该车可以从事网约车运营。

  所谓汽车“以租代购”就是车辆以长租的方式,逐月支付租金,待租期年限到期后,将所有权过户给承租人。

  对此,执法人员称,驾驶人从事合法网约车运输,需取得以下证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网约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人还需具有网约车运营资格证。

  同时,租赁公司违反了《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中“汽车租赁经营者明知承租人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仍向承租人提供租赁车辆”的规定。

  因此,江北区大队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对车辆驾驶人(承租人)和租赁公司分别进行了行政处罚。(来源:重庆日报 记者 杨永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