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长江干线游轮航线恢复初期,范围固定在重庆至宜昌之间

21.07.2020  22:40

封面新闻消息,交通运输部7月21日表示,国内游轮运输要在充分、科学、综合评估分析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国内游轮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审慎有序复航。

根据《指南》,游轮运输相关企业应当开展航线恢复的疫情防控风险评估,审慎决策,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细化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以及相关的岗位要求和责任人。长江干线游轮航线恢复初期,经营范围应固定在重庆至湖北宜昌之间。航线始发港、挂靠港、目的港所在地市级行政区域应当为低风险地区,不在中高风险地区的港口客运站进行旅客、船员登离船和行李、物资的装卸作业。游轮运输企业应当根据本企业游轮和航线复航情况,备好足够数量的船员与服务员个人防护物资,以及船舶消杀物资、体温测量设备、医疗救助物资、免洗手液等物资,确保一定数量的旅客备用口罩。

游轮应当建立针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开航前检查制度,明确检查内容、责任人员和记录要求等,重点检查防疫物资储备情况、重点处所(如隔离处所、封闭处所)设置与标识、卫生清洁与消毒工作等。游轮应当加强对船员疫情防控能力的培训和健康监测。按照“一人一册”原则闭环做好监测,船员一个合同期内首次登轮时应当持有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旅客应全部来自低风险地区。游轮运输企业应当科学控制游轮载客率,复航初期应按照不超过乘客定额50%进行控制。游轮运输相关企业应当加强旅客信息登记和留存,确保相关信息可追溯。旅客应持“健康码”绿码实名购票、进港、登船,满足有关健康管理和自身防护要求。旅客应当承诺登陆上岸后按指定线路游玩,按规定落实防控要求,不接触无关人员。

游轮航行途中应当注重自然通风,暂停使用内循环中央空调系统;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并加大新风量运行。游轮应当分散安排旅客住宿房间,原则上不对旅客开放内舱房等无自然通风条件的舱房。尽量减少组织聚集性活动,电影院等密闭场所暂不开放。

指南》还明确,港口客运站按常态化防控要求做好旅客上岸和离站工作。有关单位要做好旅客返程防护安排,航线复航初期按封闭式管理模式组织旅客抵达火车站、机场或公路客运站。

封面新闻记者 柳青

原标题:交通运输部:长江干线游轮航线恢复初期范围固定在重庆至宜昌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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