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娃娃抱进购物车逛超市 三岁女童跌落颅内出血
昨日,几位到超市购物的家长把孩子放在购物推车上。 记者 杨新宇摄
由于家长的疏忽,点点受到了不小的伤害。(医院提供)
把孩子放在购物车里,悠闲地带娃逛超市,是不少家长常做的事情。而就在3月12日晚,和妈妈一起逛超市的3岁女童点点(化名),突然从购物车里摔下,颅内出血,一度生命垂危。
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
一时大意
她让女儿蹲购物车里
昨日,点点还躺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脑外科重症监护室里。幸运的是,经过医生抢救,孩子暂无生命危险。
点点妈妈何女士没想到,她的一个平常举动,竟险些夺走了3岁女儿的生命。
12日晚,何女士像往常一样,带着两个孩子来到沙坪坝一家超市。3岁的点点就吵着要“开车车”,因为平时逛超市,她都是坐在购物车里被爸爸妈妈推着走,“开车车”已成一种习惯。
这时,小儿子也吵着要“坐车车”,虽然何女士知道,将小孩放在购物车上时,应该让孩子坐在车尾的可折叠板上,但当天她一个人带着两个孩子,她只好把小儿子放进车尾部的可折叠板上,让点点蹲坐在购物车里。
猝不及防
女儿站起摔下购物车
刚开始,何女士也有点担心,但逛超市的悠闲和孩子们的欢笑,渐渐冲淡了她的担心。
没过多久,点点突然说想去洗手间。还没等何女士腾出手来去抱她,点点就冷不防地从购物车里站起,探出大半个身子,随即头朝下地从侧面的挡板处摔在瓷砖地板上。
何女士赶紧扶起女儿,反复询问女儿:“头疼不疼?头晕不晕?”但点点一直哭闹不止。
何女士给女儿揉了揉头,带孩子回家后,孩子也不再哭闹了。但细心的何女士还是发现,女儿喝牛奶时,竟然站不稳,晃悠了一下。很快,孩子出现了头晕、想吐的症状,喝下的几口牛奶也吐了出来。
手术及时
女童已脱离生命危险
何女士见状,赶紧带着女儿来到儿童医院。据儿童医院脑外科周渝冬主治医生介绍,点点从购物车坠落到来儿童医院总共不超过两个小时,头部CT检查显示,孩子颅内有半个拳头大小的血肿,并伴有骨折,为头部左侧颞顶部颅骨线性骨折,骨折缝活动性出血较多。情况很不乐观,再加上此类摔伤病情发展快,手术难度大,必须马上手术治疗。
幸运的是,目前,经开颅手术清除血肿,点点暂无生命危险。
“想起都怕啊,以后再也不会让孩子坐购物车了。”守在女儿身边的这几天,一想到点点可爱的容颜,何女士就忍不住以泪洗面。她从来没有想到过这样的惨痛教训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因为身为母亲,总相信自己能保护好自己的孩子。然而,悲剧却在一瞬间发生了。
记者 顾晓娟
6家长都把娃娃抱进购物车
走访
昨天下午4点过,在南坪一家大型超市,被家长们带着逛超市的孩子渐渐多了起来,因为不是周末,被家长带着逛超市的孩子多为3岁及以下的幼儿。在超市进出口,前后通过的6位带着小孩的家长,无一例外地将孩子抱进了购物车。其中4位家长把孩子放进了车尾的可折叠板,两位家长则直接把孩子放进购物车中。
孩子坐在购物车中危险动作还真不少。在蔬菜区,一个孩子背靠购物车,站在购物车内又蹦又跳,奶奶不时怒目回头训斥一番;在糖果区,一个孩子从购物车内探出半个身子,希望伸出手够到货架上的巧克力,还好被妈妈及时发现,大喊一声:“危险,快坐下!”
一名姓李的工作人员介绍,发现孩子在购物车上蹦跳,他们都会进行制止,家长也大都配合。但提醒家长把孩子放进可折叠坐板,有的家长会不以为然,觉得坐哪里都一样,更有六七岁的孩子也坐在购物车里。
重庆晨报记者注意到,在南坪多家大型超市,购物车扶手等位置都喷涂了购物车的“使用说明”。
在一家大型超市的购物车上写着警示语:“请不要将小孩单独留在购物车上”。在购物车扶手处,画有4幅关于孩子乘坐购物车的警示标识:“孩子站立在购物车内”、“孩子趴在购物车边缘”、“家长背对着购物车让孩子独自在购物车内”三幅标识被划上禁止的符号。而正确的做法是,孩子面对家长坐在可折叠坐板上,两腿分别穿过坐板前方的空格,同时系好安全带。
用卷尺测量发现,以一种容量为100升的普通购物车为例,购物车两侧挡板的高度最低28厘米,最高42厘米。以1岁男宝宝平均身高76.5厘米、2岁男宝宝88.5厘米、3岁男宝宝101.5厘米进行对比,当孩子在购物车上站立时,容易发生坠跌落伤害。
在另一家超市,记者注意到,供小孩乘坐的可折叠坐板上,还标注了“Max 15kg”的警示语,即最大乘坐重量为15公斤。
一名超市工作人员介绍,在超市进口处,都会安排工作人员对孩子不正确的乘坐购物车方式进行提醒,有的家长会配合,但也常常会遇到并不配合的家长,他们认为自己不可能会伤害到孩子。
记者 顾晓娟
医生:孩子摔下购物车时有发生
周渝冬医生介绍,虽然没有进行过具体的统计,但仅在重医儿童医院脑外科,孩子摔下超市购物车来就医的情况,就时有发生。而这还不算发生在骨科等其他科室的病例。
基于儿童好动、爱探索的天性,跌坠落伤更多发于幼儿期(13个月—3岁)、学龄前期(4岁—6岁)的孩子。分析原因,幼儿期的孩子已初具独立行动的能力,但此时孩子动作的协调性差、逃避能力差,正是意外伤害发生较高的年龄阶段。学龄前期的孩子因为求知欲强,又受好奇心的驱使,愿意探索其究竟,容易出现因攀爬等发生的伤害。
周渝冬医生提醒,如果孩子不慎跌倒摔到头部,家长一定要在受伤后的几天、尤其是伤后数小时密切观察孩子有无头疼头晕、恶心呕吐、步态不稳、面色改变、跌落处有无包块等,若出现以上现象应及时就医。
律师:家长漠视提醒将担主责
重庆硕诚律师事务所安广泉律师认为,当小孩在商场或超市的购物车上发生意外坠落的事故时,如果商场方面没有在购物车内注明“勿将儿童置于购物车上”之类的提示,或已注明但是实际未派人监督,劝阻消费者,或标志模糊不清等,以致事故发生的,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公共场所管理人或组织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另一方面,如果明明看到购物车上的警示告知,仍将儿童置于购物车上以致事故发生,其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应对此负有相应责任。
如果工作人员已对家长的行为进行劝阻,尽到合理的提醒义务,作为法定监护人,家长不听而致使意外发生,这种情况下家长须承担主要责任。
记者 顾晓娟
■案例
○2014年7月,广州一名3岁的小女孩和妈妈在家居卖场购物结账时,小女孩突然从购物车上摔下。经医生诊治,小女孩颅脑多发性骨折。
○2015年12月,山东一名1岁多的幼儿左脚被卡在儿童购物车座椅前的空隙中,经消防解救才脱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