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超员“驶”不得 多一个都不行

22.09.2020  16:55

9月21日,黔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及时查处了一起客车超员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依法给予驾驶员罚款500元的处罚。同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当事人驾驶证记6分。

当日,交巡警支队公巡二大队在册山检查站(国道319线2182公里750米)路段处设卡,对过往重点车辆进行检查。11时17分许,一辆车牌号为渝AGXXX1中型普通客车沿国道319线,由彭水往黔江方向行驶。经检查发现,该车核载19人,实载20人,存在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违法行为。

据驾驶员交代,在经过黔江区箱(音)子山隧道时,中途搭载了一人在车上。

执勤民警对驾驶员王某某驾驶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人数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责令将超员的乘客安排其他车辆进行转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黔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依法给予驾驶员王某某罚款500元的处罚,并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其驾驶证记6分,同时抄告运管部门,提升执法震慑效果。

交巡警蜀黍提示: 客车超员危害极大,乘客应主动拒绝乘坐超员车辆,同时,发现客车有超员行为,应及时拨打110举报。 

通讯员 向竹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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