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森林公安局 连续查处两起非法收购滥伐林木案
28.09.2017 16:48
本文来源: 林业厅
经调查,玉龙镇玉峰社区居民罗某某、石马镇石牛村村民黄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在明知无林木采伐手续和村社合法来源证明的情况下,分别在玉龙镇玉峰社区、拾万镇楠木村收购松树、喜树、水冬瓜、桉树等林木。
罗某某、黄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属于非法收购明知是滥伐的林木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三条款规定,大足区森林公安局依法对两名违法行为人罗某某、黄某某分别作出林业行政处罚。
本文来源: 林业厅
28.09.2017 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