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退耕中心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25.12.2015  15:38
重庆市退耕还林管理中心按照中央、重庆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两个责任”,营造了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良好氛围。
一、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一是领导班子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明确党支部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中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头上,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二是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中心党支部书记始终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首位,带头学习党纪条规、带头征求意见、带头搞好对照检查,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廉洁自律方面做出表率。同时率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职责,亲自抓部署、抓协调、抓督促、抓落实。把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作为中心干部职工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教育党员干部廉洁勤政,警钟长鸣,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全年共组织集中学习17次。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对退耕还林工程管理权、计划下达权、补助资金监督权等重点及重要岗位开展廉政风险防范,制定防范措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三是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分管领导根据工作分工,切实履行分工负责的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并研究指导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时也注重对职工的廉政教育,严格要求,经常提醒,警钟常敲。
二、着力强化监督责任。一是深化监督管理职能。坚持把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切入点和关键点,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及相关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警示提醒;加大对财务运行及“三公经费”监管力度。二是狠抓各项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严肃处理,努力做到落实、执行制度无例外,有效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同时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强化问题整改的监督检查,让制度执行落到实处。三是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履职情况的考核。在年度考核中,把党风廉政建设内容作为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实行“一票否决制”,使纪检监督责任得到充分履行,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四是加强退耕还林行风监督检查。加大对信访案件处理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来电、来信、来访得到及时处理,2015年认真开展了19件信访案件化解工作。同时,在市林业局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退耕还林行业党风廉政建设的督促检查,切实保证退耕还林行业风清气正,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