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路产损失“躲猫猫”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08.12.2021 07:20
本文来源: 重庆晨网
重庆交通执法总队微信公众号消息,11月29日23时许,重庆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队四大队执法人员接到一起报案,称G75兰海高速合阳互通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并造成路产损失。当执法人员到达事故现场时,只见现场一片狼藉,事故车辆停在高速公路上,驾驶员却不见了踪影。执法人员拨打该车车主电话,一直处于无人应答状态。直到现场勘查完毕,驾驶员都没有出现。执法人员依法将该车予以扣留。
通过调取事故现场附近收费站监控,执法人员发现该起路产事故发生后约15分钟,有一名年轻男子步行通过收费站,推断该男子是事故车辆驾驶员的可能性比较大。
执法人员于12月1日上午联系到该车驾驶员,并责令其前往大队接受调查处理。事实面前,车辆驾驶员高某不仅要全额赔偿本次事故造成的高速公路路产损失,同时执法部门还对高某发生路产损失未报告的行为开具了违法行为通知书。事后,高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十分懊悔。
重庆交通执法总队提醒:
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高速公路路产受损的,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及时拨打12122向交通执法部门报告,避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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