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辆遂宁货车到重庆倾倒固废垃圾 渝遂进行首次公益诉讼联合办案

15.08.2021  13:04

近日,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以下简称一分院)、沙坪坝区检察院联合四川省遂宁市检察院、遂宁市船山区检察院,对一起非法跨省转运固体废物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进行立案调查。此次立案属川渝协作机制建立以来渝遂首次公益诉讼联合办案。

7月14日,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有12辆装载固体废物的货车停放在一厂区内,并欲将垃圾废物进行倾倒处理。随后,沙区环保部门将该线索移送区检察院。经初步调查,上述固体废物来自遂宁市一公司,非法跨省转运至沙坪坝区。

根据相关规定,7月21日,在一分院的支持下,沙坪坝区检察院将该案件线索及有关材料移送至四川省遂宁市检察院。为更全面、更快捷查明这起跨区域案件的相关案情,两地检察院沟通对接后一致同意开展联合办案。

遂宁市检察院委托我们进行调查,通过我们之间建立的信息共享、跨界协查机制,及时有效地推进该案的调查工作。”一分院检察官黄鹏玮介绍,该院和沙坪坝区检察院接到委托后,迅速行动,及时到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调取了书证及言词证据,并于7月23日将全部证据资料移送至遂宁市检察院。

12辆车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淤泥等生活垃圾,大约360吨,如果全部倾倒在我区,将造成较大的环境污染。”沙坪坝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7月28日,在遂宁市检察院邀请下,由一分院、沙坪坝区检察院5名办案人员组成的协助办案小组前往遂宁,会同遂宁市检察院、船山区检察院办案组人员召开案情分析研讨会,通报案件进展情况,对案件证据收集、调查询问、现场勘验及对案件中的一些细节进行研究,并一同前往固体废物堆放现场进行实地勘验。

结合本案事实,经双方研究,8月10日,遂宁市检察院对相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该单位积极履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对涉案公司非法跨省转移固体废物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及时督促对非法转运的固体废物进行处置,消除污染隐患,有效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同时,加强法治宣传,增强企业环保意识,对辖区固体废物履行管理责任,预防污染生态环境安全隐患。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跟踪案件进展,与遂宁方面共同开展‘回头看’,监督案件办理效果,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黄鹏玮说。

2020年5月,重庆市检察院与四川省检察院签订《关于加强检察协作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意见》和《联系协作工作办法》,其中明确将协力保护生态环境,联合打击跨区域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开展跨流域跨地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协作等检察协作机制作为重点。

上游新闻记者 付迪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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