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27日召开 邀请你来旁听

12.07.2015  11:25

  本月27日,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将召开。今(11)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消息称,本次会议会期四天,如果你想知道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将讨论哪些议题,可于本月14日(星期二)9︰30~11︰30或14︰30~17︰00到人民大厦申请旁听。

  据了解,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建议议程共16项,分别为审议《重庆市国防动员条例(修订草案)》;审议《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草案)》的议案;审议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重庆市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条例(草案)》的议案;审查彭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批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条例》的议案;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2015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重庆市2014年财政决算的报告,批准市级财政决算;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2015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工作评议;审议市政府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审议市政府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刑事执行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高法院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任免的议案;审议市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任免的议案;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如果你想进一步详细了解这些议程的内容,可以申请旁听。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表示,只要是在渝工作或居住的中国公民或外籍人士,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均可申请旁听。

  旁听时间为7月27日(星期一)9︰00第一次全体会议,7月30日(星期四)15︰00第二次全体会议,旁听地点在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60号·人民大厦·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旁听室。

  有旁听意愿的市民,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于7月14日(星期二)的9︰30~11︰30或14︰30~17︰00,前往人民大厦西门一楼大厅填写申请表。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军队离退休干部证、军队职工证、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来往港澳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出入境证、外交官证、领事馆证、海员证等在有效期内的证件。

  旁听申请被接受的申请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在7月24日(星期五)18︰00前,以电话方式通知确认。咨询电话:023-67678655(上班时间),023-67678661(下班时间)。(记者 徐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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