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政法部门将重点打击三类涉及民营企业违法犯罪

16.08.2019  08:44

昨(15)天下午,全市政法系统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座谈会召开。重庆市各级政法部门将紧扣主题教育目标要求,实事求是检视问题,查找差距,落实整改,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

做法:

打击三类重点做到“六个坚决防止

会上,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强指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成果转化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实际成效,努力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他要求,全市各级政法部门要在严厉惩治涉企违法犯罪活动上抓落实、求突破,对社会影响大、危害严重的案件,实行专案侦办、挂牌督办,为民营企业创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刘强表示,政法部门对涉及民营企业的违法犯罪要坚持零容忍、出重拳,突出 三类打击重点

严厉打击 整治侵犯知识产权、盗窃、合同诈骗、强迫交易等危害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 故意伤害、绑架、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侵犯企业负责人及员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

严厉惩治 涉及民营企业的索贿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最大限度为企业挽回损失,最大限度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让民营企业安心创业、放心发展。

特别是对民营企业的报警求助,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做到有案必接、有案必受、受案必查。对社会影响大、危害严重的案件,实行专案侦办、挂牌督办。

严格规范涉企执法司法行为, 做到“六个坚决防止

坚决防止 因执法不当影响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坚决防止 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

坚决防止 超范围、超数额、超标的、超时限羁押人员、查扣资产;

坚决防止 适用法律不当影响企业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坚决防止 因办案时间过长影响企业合法生产经营;

坚决防止 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偏向性执法,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

成绩:

去年为民企挽回损失26.23亿元

记者从重庆市委政法委了解到,重庆政法机关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两年来相继推出了一系列制度机制、工作规范、服务举措——市委政法委出台全市政法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十五条举措”,重庆市高法院推出“16条+X机制”、市检察院推出“18+15条”、市公安局推出“30+10条”、重庆市司法局推出“10+15条”。这些举措包括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发布民营经济司法保护白皮书和法律风险提示书、开展“法律体检”、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和监督网络平台等“含金量”高的政策举措及相关配套方案,深受民营企业好评。

2018年以来,各级政法机关定点联系民营企业2.3万余个,政法干警共接访走访回访民营企业近30万次,依法为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6.23亿元,提供司法救助355件次。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谭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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