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兴隆司法所开展秋季校园法治讲座

16.11.2015  17:56

    小学六年级学生是犯罪易发主体,在他们的认知里只有违纪没有违法,为增强小学生的法治意识,学习法律知识,植入法律思想,转变只有违纪没有违法的思想,酉阳县兴隆司法所在该镇中心小学校组织开展了2015年秋季法治讲座。

课堂上,司法所长杨军同志创新宣讲方式,以互动的形式授课,从学生身边的事说起,从生活习惯到言行举止,从传统美德到思想品德,从个人行为到家庭社会影响,言语通俗易懂,举例生动形象并穿插相关法律法规条款,如《民法通则》117条、119条、113条、134条,《刑法》232条、233条、263条、264条等,打破了以往的固定模式。此外,还倡导各位同学多做好人好事,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课堂最后,司法所利用问卷调查现场摸底学生对法律的认识和运用程度,使在校学生能基本掌握并有效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