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法院规范送达有效缓解送达难

22.06.2016  15:18
  酉阳法院细化送达措施,丰富送达渠道,提高诉讼文书送达率,着力缓解送达难。2016年1-5月,送达3029人次,送达率90%,同比增长15%,在实际工作中:

  一是专兼职送达相结合充实人员力量。院机关设立4人2组送达小组,各法庭安排专人专职负责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等材料。要求受送达人在该院管辖内均应采用直接送达,并保证立案后5天内送完材料。对于被告人地址不清以及故意躲避送达的,由原告提供对方当事人或第三人详细准确联系方式和地址,经查找后无法送达的,由原告协助送达,如仍无法查明,则发挥当地便民诉讼联络员、人民陪审员威望较高、熟悉风土人情和地理环境、了解当事人性格等优势,由其充当兼职送达员,帮助送达。2016年1-5月,直接送达2610人次,占文书送达86.17%。

  二是确保邮寄送达实效细化工作流程。规范邮寄送达签收事宜,规定邮件回执上受送达人签名与法律文书上的姓名应保持一致,杜绝只签姓或只签名的情况发生,代为签名的,详细注明代签人的身份情况。明确退件要求,对按地址投递不成功的,投递人员必须注明原因,交邮政速递公司部门负责人审签后退回法院。收件人长期不在家或下落不明的,送达回执注明后,由基层组织出具证明材料后退回法院,以便为公告送达提供依据。2016年1-5月,邮寄送达诉讼文书372件,成功送达319件,送达率85.75%

   三是规范公告送达程序保证送达效果。完善《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操作办法》,明确公告送达的前提条件、公告选择媒体、公告内容。严格适用公告送达的前提条件,确因原告提供的被告下落不明的或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形成书面材料,记录在案。固定选择公告媒体,明确起诉状副本、传票、判决书、裁定书公告内容,需公告送达的,应在该院公告栏内张贴,并在报纸上刊登。本市辖区内的,在《重庆法制报》上刊登,市辖区外的,一般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2016年1—5月,公告送达15件,同比减少45%。

  四是巧借外力留置送达固定现场证据。对可能发生留置送达情况的案件事前进行预判评估,制定专门预案,为送达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专业摄像机等设备,做好被送达人的释法释理工作,引导其按照法定程序参加诉讼活动。采用留置送达时,送达人可邀请受送达人住所地的社区网格管理员、居(村)委会工作人员到场,说明情况,并在送达回证上记载拒收的事由、日期,并由送达人员,见证人签字或盖章,或者用拍照、录像方式记录留置送达的全过程,保障留置送达的合法有效。2016年1-5月,留置送达32人次,联动送达10人次。 来源:酉阳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