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扮酒店服务员夜敲门 执行人员逮住“老赖”

11.02.2015  10:17
  “301房间的客人,您好,我们酒店为您准备了新鲜的水果,麻烦您开门取一下”。重庆梁平某宾馆301房间住进了一名“特殊”的客人,令他始料未及的是,当他开门的一霎那,迎来的不是酒店服务员亲切的笑容和鲜美的水果,而是执行人员和司法警察铮亮的械具。

  记者10日从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这位酒店客人姓邱,他的“特殊”源于一个所有人都深恶痛绝的称呼——“老赖”。

  邱某某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的被执行人,于2013年2月份从罗某某的丈夫姜某处购买河沙,却没有按照约定的金额支付价款。

  2013年6月,姜某身患重病去世,其妻罗某某作为继承人将邱某某诉至重庆一中院所辖的铜梁法院。重庆铜梁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令邱某某支付罗某某货款32000元。

  邱某某在外做工程,名下有大型汽车一辆、城镇房屋一套,其具有履行能力却在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法定义务,而且四处躲避、下落不明。

  经执行法官多次电话督促,邱某某拒不报告行踪财产,也始终不配合执行。针对邱某某规避执行的行为,铜梁法院已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协助查控被执行人邱某某。

  1月19日下午5时许,铜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从铜梁区公安局处获悉了被执行人邱某某在重庆梁平住酒店的线索后,立即上报重庆高院执行指挥中心,并根据高院执行指挥中心的指令与重庆梁平法院联合对被执行人邱某某实施布控。

  当日下午6时许,在确定了被执行人邱某某的确切位置后,执行干警顾不上吃饭,连夜驱车赶往梁平,并在梁平执行干警的大力协助下,巧妙运用策略顺利地控制了被执行人邱某某。

  在见到出示证件的执行人员和身着制服的司法警察后,邱某某方才如梦初醒,表示将想方设法积极履行义务。

  20日凌晨1时30分,执行人员张勇、朱晨君依法将被执行人邱某某移交铜梁区公安局执行拘留,并督促其积极履行义务。

  21日下午,邱某某通过联系亲友,履行了本案的货款给付义务,并向铜梁法院具结悔过。鉴于邱某某承认错误并积极履行了义务,法院依法提前解除拘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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