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中院:青年干警量身培养三步走

26.10.2015  15:26
  2014年,招录干警17名,2013年,招录干警22人;2012年,招录干警15人……这两年,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前来办事的当事人和律师都有一个明显的感觉:穿梭在法院里的年轻面孔明显的多了。

  有这种感觉并不奇怪。据介绍,重庆一中院35岁以下的青年干警119人,占到全院法官干警总数的近37.5%。大批青年干警的加入,为该院审判事业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新鲜血液。但与此同时,法官队伍普遍年轻化,青年法官缺乏社会阅历、缺乏群众工作能力、缺乏审判工作经验的现象也日益突出。

  “青年干警满怀激情和梦想,如何将这一份激情和梦想转化为具体审判工作中的推动力是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课题。这个过程中,青年干警的自身努力不可或缺,但针对性的培养和锻炼更是必不可少。”日前,在新进人员座谈会上,重庆一中法院院长卢祖新对新时期青年干警队伍建设如此概括。

  在前期调研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该院针对青年干警的“三缺乏”现象,提出了对青年干警量身定制的“三步走”培养模式,旨在着力提升青年干警的综合素养和履职能力,全面推进法院队伍内涵式、专业型、职业化建设。

  下基层:“接地气”方能传递司法的温度

  “走出法院大门,到那些村社、园区去,才知道一场看似普通的官司对老百姓来说有多么重要。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感受,才更加能体会自身工作的意义。”在重庆一中院开展的干警社会实践活动后,一位干警撰写心得中这样写道。“有很多老百姓一辈子可能就进一次法院大门、打一次官司,如果我们在受理过程中能够报以微笑,在办案的过程中,多些耐心,站在他们的角度体谅他们的苦衷,或许就能让他们一辈子都忘不了法律的正义与司法的温度。

  从家门到校门,毕业后进入法院门,刚进入法院的年轻法官既缺乏必要的社会经历,更缺乏了解社情民意的群众工作能力。针对新进年轻法官生活阅历浅等问题,重庆一中院及时出台《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实施方案》。一方面开展“审务六进”活动,让干警深入村社、园区、学校等,上门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另一方面建立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机制,通过“志愿者服务平台”加强干警与基层群众的联系,使干警进一步树立服务基层的意识。同时,该院还从源头着手,在新进人员招录时,要求新进人员需2年以上的基层经历,确保青年干警具备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

  “作为一名青年法官,不仅要有对法律知识的不懈追求,更要有对社会底层群众的满怀深情。”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王华菊主任表示,让干警沉下身子到群众中去,就是要为干警打造一个与基层群众密切接触的平台,使青年法官从一开始就把工作重点放在体会百姓生活、了解群众需求,主动用计于民上。

  据介绍,为了让青年法官更加“接地气”,提升青年法官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2014年以来,重庆一中院先后选派12名青年骨干到基层法院挂职锻炼,其中不乏一些偏远、贫困的山区。

  “对基层实际困难认识不足,缺乏做群众工作的有效方法,这是欠缺基层工作经历的中级法院法官的短板。通过挂职锻炼,可以切实体会基层社情民意,更加深入了解老百姓司法需求。观滴水,而见沧海,那些在基层切身的所见所闻,那些通过卷宗文字难以复原的生活实际,让我开始重新审视司法工作的价值,也让我今后工作更加接地气、效果更加合民意。”谈到基层锻炼的收获时,挂职期间分管人民法庭工作的潘晨同志如是说。

  进高校:借外力方能全方位提升素能

  “你最喜欢的培训形式是什么?”“合理的培训期间是多长?”“最希望提升的能力是哪个方面?

  今年年初,一张重庆一中院《培训事项征求意见表》发到了每位干警手中。这张表上,从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方式到师资力量搭配,干警可根据自己的爱好和需求自主进行选择。这一举措受到大家的一致欢迎,干警们纷纷称之为“我的培训我做主”。

  在充分了解干警的培训需求后,重庆一中院制定了“请进来+走出去”的培训模式。

  所谓“请进来”,就是充分利用周边高等法学院校资源,广泛邀请院校专家学者到院举办讲座、研讨会等,力求通过思想的交流与碰撞,提升法院队伍的整体理论和实务水平。例如针对司法改革,邀请四川大学龙宗智教授来院举办《新一轮司法改革解读》讲座;针对《商标法》的修订,邀请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来院作了《新商标法探讨:以司法应对为视角》的讲座。去年以来,该院共举办此类讲座、研讨51次,充分发挥了业界法学资源对法院队伍素质提升的积极作用。

  而“走出去”则是倡导干警跳出法院这一方小天地,在对外的沟通交流中提高、锻炼自己。

  据该院宣教处负责人介绍,自2013年开始,该院充分利用全国知名院校丰富的人文教育资源,精心策划安排,每年选派干警到多所知名院校参加素能培训,内容不仅有专业知识,还涉及心理学、经济学、文化艺术等,培训受众面达100%。三年以来持续的素能培训,不仅有效提升了干警理论素养,同时还极大程度上缓解了干警的办案压力,以一种全新的方式开创了做干警思想工作的新局面。

  去年4月,重庆一中院选派8名干警担任西南政法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为该校学生教授法律实务课程,两名中干还被高校法学院聘为兼职副院长,该院被教育部授予“校外标准化教学实践基地”。

  用该院宣教处负责人的话说:“‘走出去’也是一种培训,这种培训更类似一种‘倒逼’,而无论哪一种形式,都是为了让知识的多元碰撞激发青年干警的思维火花。”

  走庭室:“教学相长”方能长远发展

  “以前看别的审判员办案,觉得特神圣,今天第一次审案,虽然还有点紧张,但对于调解结案的结果还是挺满意。”一起合同纠纷,被告又提出反诉,这样的案件对于第一次办案的初任法官小彭来说不算简单。小彭坦言,案子能够顺利办结与导师平时的“传、帮、带”是分不开的。

  小彭提到的“导师”源于重庆一中院2013年出台的《青年法官导师制度》。为弥补青年法官经验不足的局限,重庆一中院特别为像小彭这样的青年法官设立了院青年法官培养办公室,并选出31名业务精湛、道德优良的审判业务骨干作为法官导师,按照审判业务类别,将法官导师划分为6个小组,规定导师每月至少参加或旁听一次青年法官承办案件的庭审并指导该案文书的撰写,并安排培养对象旁听学习自己承审的案件,着力提升青年法官的业务水平。

  这些导师大多是经验丰富的一线老法官。在导师的带领下,从庭审驾驭、调解技巧到裁判文书写作,从诉讼程序规范到法律法规适用,初任青年法官能够更透彻地了解整个办案过程。

  “通过以老带新,言传身教,尽快让青年法官早日成材。”该院干部处负责人认为,这样的制度有利于青年法官从老法官身上学到更多的审判经验和协调能力。

  对于已经成长起来的青年法官,重庆一中院则积极推行“一线磨砺计划”,要求青年干警走庭室。一方面,要求青年干警到任务重的审判、执行、立案信访等“一线部门”“一线岗位”磨练,培养严谨细致、吃苦耐劳的工作作风,让更多青年干警有机会成为审判业务的中坚力量。另一方面,要求非一线部门具有审判资格的青年干警每年到审判业务庭承办一定数量的案件,以促进其审判经验积累和业务素养提升。

  据悉,2012年以来,该院通过公招、选调等方式补充在编人员74人,招聘派遣制书记员35人,其中92.7%的人员岗位安排在一线庭室,使更多的青年干警在审判一线得到磨砺和锻炼。 来源:一中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