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上下联动深挖细查虚假诉讼

28.08.2017  12:40

            “我们在矿上等了一天一夜,他才上来。看见我们,这个40多岁的汉子当即嚎啕大哭……”8月1日上午,回忆起两年前远赴陕西榆林寻找刘大敏虚假诉讼案证人马某的过程,重庆市铜梁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涛一边感慨取证难,一边对最终的监督效果表示欣慰。

  刘大敏案是重庆市检察机关2015年开展查办民事行政虚假诉讼专项活动后办理的第一案。截至目前,该市检察机关共监督虚假诉讼案件228件,已得到法院纠正138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6人次,有3人获刑。

  近年来,不少虚假诉讼披着“合法外衣”大行其道,影响恶劣。身处大西南、刚刚度过了直辖20岁生日的重庆市检察机关,在地方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到底使出了哪些“打假”大招让虚假诉讼无处遁形?

   上下联动形成打击合力

  坚决向虚假诉讼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惩治力度。刑法修正案(九)则将虚假诉讼正式入罪。

  2015年7月,按照最高检统一部署,重庆市检察机关决定开展查办民事行政虚假诉讼专项活动。“事前我们就下足了功夫,确保有方案有部署有创新,并统一了思想——虚假诉讼不同于一般案件,不是我们想查就能查好,尤其是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不能单打独斗,要依靠上下联动一体化办案。”重庆市检察院民行处处长王勇说,一体化办案主要在于上级院在关键时刻迅速介入,解惑破题,打开局面;将指导工作做细落实,避免空对空、面上跑;在必要时抽派力量参与案件办理,上下一体突破案件。

  以刘大敏案为例。铜梁区检察院2015年初接到铨隆公司反映称,某企业老板刘大敏与24名工人的25起劳资纠纷有猫腻。经初查,该院发现案件材料真真假假、扑朔迷离,于是一边查阅卷宗、查询银行,一边向上级院汇报。重庆市检察院及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下称“一分院”)都立即派人到铜梁,听取初查摸排情况。大家分析后一致认为刘大敏与其前妻李雪梅涉嫌伪造劳资纠纷,以套取其已被铨隆公司申请冻结的政府关闭煤矿补偿款。很快,三级院民行部门及铜梁区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部门、控申部门联合成立了4个调查组,先后赴重庆永川、陕西汉中等地开展调查。

  一分院民行处副处长蔡良毅告诉记者,刘大敏案涉案人员众多且非常分散,有的在外省甚至国外打工,有的虽然在本地但拒不承认作伪证,调查核实难度很大。调查组分头查找询问,并在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下,有效防止了串供。其间,市院和一分院先后5次召集会议,对监督方案、调查计划等进行完善指导,提出办案思路和查证方向。最终,认定25件劳资纠纷中的18件为虚假诉讼。铜梁区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并将刘大敏及前妻涉嫌妨害作证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后来,法院分别判处刘大敏及前妻有期徒刑四年和一年。

  “当初我们已经大失所望,以为已经被套取的200多万元要不回来了。没有想到检察院介入后,结果还会翻转……”铨隆公司负责人对记者说。

  上级指导有力,上下级配合有力,案件查处才能有力。采访中,王勇一再强调:“虚假诉讼一般都不是一件两件,而是一串两串、一窝又一窝,但基层民行办案力量有限,所以,关键是上下一体,这样可以把办案力量串起来,形成查办虚假诉讼的工作合力。

   全方位挖掘案件线索

  在重庆市荣昌区检察院,民行检察官潘朗是个名人。近几年,为搜集监督线索,他给很多人都留了自己的电话,也经常主动打电话与熟识的人交流沟通。

  一天,潘朗与一个律师朋友在电话中聊天:“你最近有没有虚假诉讼线索啊?”对方既没说“”,也没说“没有”。潘朗敏感地意识到“有戏”,立即约对方到自己办公室坐坐。见面没多久,对方就提供了一条线索:重庆亚钦公司被106人分别提起劳务合同纠纷之诉,均被法院强制调解,其中几十起可能是假的。据此,重庆市检察院、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下称“五分院”)及荣昌区检察院三级联动,联合调查核实,最终认定34起劳务合同纠纷都是“假官司”。

  记者惊叹于潘朗的职业敏感,他却笑着说:“一直以来,我们民行检察官工作都是蛮拼的!

  据悉,为破解虚假诉讼线索发现难困境,重庆市三级检察机关民行部门主动出击,加强内外协作。一方面,利用控申、派驻检察室等部门处理来信来访及下访巡访等职能优势,加强内部沟通协作挖掘线索。綦江区检察院民行部门通过与控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分析信访案件信息,从中获得4件虚假诉讼线索,并予以监督纠正。另一方面,通过与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召开工作联席会,走访信访办、人社局、国土房管局等部门,查阅案件信息资料,全面梳理和排查监督线索。同时,积极开展打击虚假诉讼法律宣传,以“法律六进”活动为契机,重点宣传检察机关打击虚假诉讼的监督职能,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引导群众依法维权。

   建章立制提高监督水平

  并不是所有线索都能“破案”,为此,重庆市检察院要求民行干警练就火眼金睛,专挑蛛丝马迹。“一是审查证据事由有无伪造痕迹。二是以刑事侦查助民事调查,查实案件的关键疑点。三是高度重视案外人异议案件。”谈起打击虚假诉讼的策略,五分院民行处副处长庞伟华侃侃而谈。

  实践中,五分院还提出了虚假诉讼案证据审查“三标准”,即着重审查证据事由有无伪造编织迹象;重点审查案中关键疑点,抓住细节,对不符合常理的起诉事实理由,结合当事人之间关系等情况详细查证;对重点类案,如财产纠纷案件和第三人申请监督的案件等,重点筛查。“这增加了一定的工作量,但熟练掌握之后,办起案来更加有条不紊,而且的确能从蛛丝马迹中发现出问题。”庞伟华说。

  依法行使调查核实权,提升虚假诉讼监督实效。据王勇介绍,开展专项活动之初,他们就强调要将调查核实意识贯穿于办案全过程,通过查询、调取、复印相关证据材料,询问当事人或案外人以及委托鉴定等调查措施,查清事实真相,固定案件相关证据。对于查证属实的虚假诉讼监督案件,要根据案件的不同特点和具体情况,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移送犯罪线索等监督方式,实现监督效果的最大化。此外,要加强跟进监督,对通过虚假诉讼获取非法利益的人员,根据其违法情节轻重,通过检察建议、移送司法处理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依法惩处。

  为有效制裁虚假诉讼,2017年3月,重庆市检察院与市高级法院、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在查处虚假诉讼中加强配合与协作的指导意见》。意见规定,建立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联席会议制度,并积极构建信息互通平台,加强对虚假诉讼的预警和研判。

  “尽管监督虚假诉讼依然很难,但再难也是我们职责所在,更是净化司法环境、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做好惩防虚假诉讼工作,王勇充满了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