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不动产登记3月1日起开始受理

01.03.2015  08:38

  重庆晨报记者昨日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了解到,重庆目前已经设了不动产登记局,3月1日起,将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以前的相关簿证继续有效,不要求强制更换。

  我市设不动产登记局

  我市已设置不动产登记局,各区县也陆续授牌,从3月1日起受理业务。

  来自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的信息显示,2月13日,长寿区不动产登记局正式授牌,主要负责房地产权、房屋所有权、国有土地权使用、集体土地所有权、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相关证件的登记、发放,并将于3月1日正式受理业务。

  旧证3月1日后仍有效

  随着《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于3月1日起施行,不动产登记的新证书也将于当日开始发放。

  3月1日后购房的居民,将改发不动产权证。对于之前购房,手中已有房产证的居民来说,旧证依旧有效,不强制要求换发新证。

  国土资源部官方微博国土之声昨日也表达了相同的观点:不动产登记机构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后,才能停止使用原有的各类不动产登记簿、权属证书和登记证明。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启用后,以前依法制作并记载登记内容的土地登记卡和归户卡、房屋登记簿等簿册继续有效,已经依法发放的《集体土地所有证》等证书、证明继续有效。

  另据媒体报道,包括成都、青岛、广州、杭州、厦门在内的15个城市的“房产证”将陆续换发成“不动产证”。

  看看新的

  不动产权证书

  新的“不动产权证”的外页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字样,内页内容规定了权利人、权利类型、权利性质、证件号、共有情况、用途、面积、使用期限、坐落、不动产单元号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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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记对象有哪些?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共有十类不动产权属纳入登记,分别为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登记内容有哪些?

  登记内容包括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小产权房是否发证?

  针对城乡社会普遍关心的“小产权房”问题,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日前强调,不动产登记是依法保护不动产所有人权利的法律行动,不可能登记任何不合法的东西。现行法律法规明确,世界普遍实施土地用管制,所以“小产权房”不可能予以登记。

  谁可查不动产信息?

  根据条例,只有权利人和利害相关人才能够查询不动产信息。信息将统一纳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机关实时共享,国土资源、公安、民政、财政等9部门也将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的互通共享。

  新证是否会带来不便?

  国土资源部表示,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将申请不动产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示。此外,各地要确保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后,企业和群众也不用再分别跑几个部门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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