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严格落实“一长四必”提升破案打击效能

08.08.2016  15:06

重庆:严格落实“一长四必”提升破案打击效能

 

      2014年以来,重庆市公安局严格落实“一长四必”新机制,为有效提升“小案”破案率、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提供了强力支撑。2016年1月至7月,全市刑事案件现场勘查率达96.96%,通过指纹、DNA比中案件近万件,直接比中嫌疑人近5000名。

 

    从制度层面保障勘查队伍专业能力

      重庆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先后制发了《刑事案件现场勘查工作机制》《现场专业化勘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场勘查操作指南》《刑事案件现场分类勘查指导意见》等文件,从现场勘验提取信息的“采、建、用”以及考核和激励等8个方面明确了责任、提出了要求、细化了措施。

      特别是针对“必勘”要求下工作量大增、派出所兼职勘查技术人员队伍不稳定的问题,刑侦总队专门制发了《专职勘查人员管理办法》,要求派出所必须配齐专职勘查人员,而且全部由各区县技术室进行统一管理;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专业技术培训,且首次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对专职勘查人员的工作情况实行月考核、季度考核和年终考评相结合的考核制度。

      各区县公安机关纷纷成立专业化勘查工作领导小组;把刑事技术工作列入本单位的主要考核指标;对落实执行不力的单位,由局长直接发督办通知。目前,全市共有37个区县(自治县)局完成了现场勘验信息系统二级建库工作,采购并配发了勘测通(合计722台)、现场勘查快录设备(合计410台)等现代化勘验设备。北碚、沙坪坝等区县从全年预算经费中拨出专门经费,单独对每个案件现场给予50元至100元的勘查奖励。

 

    不定期约谈排名靠后相关负责人

      为强化质量监督,刑侦总队建立了全市刑事勘查工作专门约谈机制,不定期约谈全市现场勘查工作排名靠后的区县公安机关刑侦支(大)队和技术室负责人。刑侦总队还对勘查质量加了“保险栓”:对于案情重大、痕迹物证多、现场复杂及疑难的案件现场,要求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勘查及录入;不定期抽查现场录入质量;将指纹、生物检材、足迹、电子物证等痕迹物证的提取率和作用率作为各区县全年刑侦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每月对各区县现场勘查工作情况进行抽检评分,年终绩效考核排名根据各区县每月绩效考核成绩的平均值确定。

      刑侦总队按照“形式多样、层次分明、规范操作”原则,狠抓现场勘查人员的分级培训工作,成立刑事技术网上作战办公室。“技术网战办”依托现勘系统串并案侦查平台,综合利用现勘系统及指纹、DNA、足迹、视频等刑事技术专业系统开展信息研判和串并、比对、扩案,与侦查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和反复推送。今年上半年,全市共串并案件342串1600余起,其中指纹串并106串400余起,DNA串并32串100余起,现勘系统分析串并204串110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