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五中院:涉毒少年犯九成为初中小学文化

29.06.2015  13:50

 

    2011年1月至2015年5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及辖区9个基层法院审结未成年人生效判决1484人,其中毒品犯罪112人,占7.55%。未成年人毒品犯以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为主,占90.18%,高中文化程度占比为9.82%,其中女性未成年人参与毒品犯罪占12.5%。

    据重庆五中院少审庭副庭长林杰介绍,2011年1月至2015年5月生效未成年人刑事判决中的毒品犯罪人数分别为26人、24人、23人、31人、8人。对未成年人毒品犯112人全部作了刑事处罚,没有免予刑事处罚的案件。未成年人贩卖、运输毒品罪位居盗窃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之后,列第四位。

    调研显示,近年来重庆五中院未成年人犯罪缓刑平均适用率为47.44%,未成年人毒品犯罪缓刑适用率为30.36%,远低于未成年人犯罪缓刑的总体平均适用率。同期,盗窃罪缓刑平均适用率为42.72%,抢劫罪缓刑平均适用率为53.57%,故意伤害罪缓刑平均适用率为68.67%,均高于未成年人毒品犯罪缓刑适用率。

      据统计分析,2011年以来受刑事处罚的在校涉毒犯罪学生共计13人,其中2011年至2014年分别为6人、3人、1人、3人,2015年1月至5月无在校未成年学生涉毒品犯罪, 2011年至2014年,在校未成年学生毒品犯罪在未成年人毒品犯罪中占比分别为23.08%、12.5%、4.35%、9.68%。

    重庆五中院分析认为,未成年人毒品犯罪与全社会毒品犯罪大量增长密切相关。其心理发育不成熟,缺少家庭关爱,受吸食毒品炫酷及他人的诱惑等,导致一些未成年人吸食毒品,为筹集毒品走了以贩养吸的犯罪道路。

    重庆五中院有关负责人呼吁,遏制未成年毒品犯罪需要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参与,尤其是家长、学校要履行好教育管理职责,让未成年深刻认识到毒品的危害。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引诱、利用未成年人参与毒品的犯罪行为,及时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犯。新闻媒体注重以案说法,妇联、团委和社区等群众积极参与帮教,形成全社会“拒绝毒品、珍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来源:重庆五中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