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今年高中阶段教育计划招生31.7万人
今(18)日,重庆市教委发布消息,今年重庆市高中阶段教育共计划招生31.7万人,其中,普通高中各类招生计划19.5万人,中等职业学校各类招生计划12.2万人(未含“三二分段制”“五年一贯制”等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不得擅自调整
重庆市教委要求,经市教委审定下达的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任何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单位主管部门及招生学校不得擅自调整。如确需调整,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市教委审批。
此外,今年将继续执行区县属市级重点普通中学(不含市教委划转区县的原委属中学)不低于50%、不高于70%的招生指标分配到学校、市级以上重点中职学校50%以上的指标到区县政策。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教育部和市教委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各项政策规定,坚持“六统一”办法,坚持“一生一卡一号,一考多录取”的招生政策,继续执行现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志愿结构,按志愿批次实施录取,实行录取信息共享,已被上一批次志愿录取的考生,下一批次志愿不再投档,避免交叉重复录取。
体艺特长生录取信息要公示
同时,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要深入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招生阳光工程,切实做到“八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分数公开、录取程序公开、照顾对象和条件公开、录取结果公开、收费标准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公开。
要重点对指标到校及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等特殊类型考生资格、录取要求、录取结果的全部信息实行公示。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和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切实把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完全向生源学校公开,保障广大初中毕业生自主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合法权益。
高中阶段招生“十严禁”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规范招生和办学行为:
严禁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提前组织招生、无计划或超计划招生;严禁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变相卖生源等违规招生行为,凡违规招收的高中学生不得注册高中学籍。对不具备基本办学条件和招生办学严重违纪的学校,要坚决停止招生和依法依规处理。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的管理。
严禁封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信息;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形式进行有偿生源买卖;严禁送生或招生学校干涉学生自主填报志愿;严禁招生学校对考生及家长许诺提前录取或进行不实宣传;严禁委托中介机构参与招生工作;严禁在正式录取前以任何形式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严禁以任何形式限制学生合理流动。
中职学校未经市教委审批擅自招收的高中起点一年制、弹性学制、学分制等灵活学制学生,不予注册中职学籍。严禁中职学校以成人高等教育等形式进行宣传,并组织在校学生报考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结束后,市教委将根据审定下达的招生计划核定新生录取名册,统一进行新生学籍注册。
上游新闻记者 秦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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