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养老院有了“黑名单”制度 并向社会公布

23.06.2021  18:47

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

社区养老 怎么养?

养老院 长什么样?

养老机构 

是“夕阳红”的好去处?

还是“割韭菜”的黑心窝点?

针对养老机构安全监管面临的新问题、新风险、新挑战,近日,市民政局实施多项措施,重点着眼养老机构许可变备案后的安全监管变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提升全市养老机构管理水平。

一起来了解一下具体措施吧~

建立养老机构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

有关部门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监管效能显著提高。

会同市金融监管局规范养老机构收取押金、保证金等金融行为,并建立专户存储,守好老年人的钱袋子。

建立养老机构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动态调整,区县根据黑名单实行约谈提醒、挂牌督办制度,并建立评价结果与补助挂钩机制,形成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良好机制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信用环境。

建立养老机构安全监管领导小组

市级成立养老机构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培训和开展专项检查。

市、区县抓住机构改革契机成立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把养老机构安全监管督查作为重要职能。

各养老机构落实专班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安全,确保养老机构安全“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过问”。

颁布《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明确了市、区县和乡镇(街道)对养老机构安全监管的职能职责,构建市、区县、乡镇(街道)、机构四级安全责任体系。

市民政局等9部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明晰相关部门的养老机构安全管理职能职责,建立养老机构日排查报告、月调度推进、季研判落实和年考核督促的全过程监管制度。

市、区县民政部门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乡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养老机构纳入当地监管范围。

养老机构负责人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落实安全制度、配足安全力量、完善安全设施、加大安全投入,从源头上、根本上降低养老机构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

建立市级养老服务标准技术委员会,宣传推广运用养老服务领域标准,促进养老机构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运营。

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

2020年,市民政局联合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委等7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扎实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实现全市养老机构排查自查整改全覆盖。

整改提升494家,行政处罚4家,停业整顿21家,依法取缔18家。

开展养老服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每年抽查不少于5%的养老机构,并将其备案登记、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通过“信用中国(重庆)”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等进行归集公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各区县组建检查组或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每月实地督查辖区养老机构,实现隐患排查全覆盖,重大安全风险“清零见底”。

原标题:守护“夕阳红” 养老院有了“黑名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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