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 满足这些条件可以申请

02.09.2021  14:44

近日,重庆市民政局印发《重庆市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在保障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的基础上,新增“低保边缘家庭”,进一步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什么是低保边缘家庭?

根据《办法》,“低保边缘家庭”是指家庭成员具有重庆市户籍,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且家庭财产、家庭消费支出状况符合本办法规定,未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范围的低收入家庭。

今年9月起,重庆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636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515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827元。

哪些情况不符合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

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包括了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家庭消费支出四个方面。

其中,家庭财产和家庭消费支出如有以下几种情况,均不符合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

家庭存款、理财、基金、有价证券、债券、商业性保险等总值人均高于全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拥有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家庭拥有2套(含)以上商品房或拥有别墅;家庭拥有出租或自营的商业门面、店铺;家庭成员自费在高收费学校就读(入托、出国留学)、近1年内出国旅游;近两年内自建自有住房、购买商品房(家庭唯一住房除外);

低保边缘家庭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如有以下几种情况,也不符合认定条件:

家庭存款、理财、基金、有价证券、债券、商业性保险等总值人均高于全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倍;家庭拥有机动车辆或拥有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家庭拥有2套(含)以上商品房或拥有别墅;家庭拥有出租或自营的商业门面、店铺;家庭成员近2年内出国旅游2次(含)以上。

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认定部门可适当考虑其困难状况和长期刚性支出等因素,作出综合评估。

如何申请低保边缘家庭?

申请人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提供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以及家庭收入、财产和支出状况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后,将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的收入、财产及实际生活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公示3日。审核确认后的低保边缘家庭信息将报送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备案。

在受理申请或调查过程中,如果发现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有以下情况,将终止审核确认程序:

不如实申报或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和财产,提供虚假证明,或故意放弃、转移财产的;拒绝授权家庭经济状况核查;不配合工作人员及有关部门(机构)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的;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具备劳动能力但未就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的工作;主动放弃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或其他合法收益、财产。

据了解,低保边缘家庭从认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不超过1年,到期当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对在册低保边缘家庭重新组织核查,如仍符合认定条件,将延长1年有效期。

上游新闻 冯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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