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海绵城市规划 主城七成降雨就地消纳利用

28.03.2017  16:28

  如何对城市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重庆将有具体的实践。3月20日,《重庆市主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通过市政府第159次常务会议审议。3月27日,市规划局对该《规划》进行了解读。

   70%的降雨就地消纳利用

  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

  市规划局方面称,《规划》总结了主城区山水生态空间足、雨急坡陡径流快、土薄高湿持水难的海绵城市自然特征,利用径流通道串联山系、水系、绿系,形成重庆特有的海绵城市空间格局,将主城区划分为海绵涵养区、海绵缓冲区、海绵提升区和海绵修复区四个海绵功能区,分别提出管控指引。

  《规划》指出,结合这一自然特征,综合采用“净、蓄、滞、渗、用、排”等措施,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建设“具有山地特色的立体海绵城市”,实现“水体不黑臭、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热岛有缓解”。

  在综合考虑自然特征、环境容量、建设投资及政策要求的情况下,《规划》提出主城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确定为不低于70%,径流污染物削减率不低于50%。

   划分80个流域排水分区

  根据《规划》,重庆主城区被划分为80个流域排水分区,综合考虑各分区水体水质、建成区比例、合流制管网比例、内涝比例等因素,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分解至各流域排水分区。

  同时,《规划》结合次级河流整治、黑臭水体治理、建成区改造、新区建设和重点建设项目,划定海绵城市近期重点建设区域面积200平方公里。

  此外,市规划局还同步制定了《重庆市海绵城市规划与设计导则》,通过规划导则确立海绵城市规划编制体系,规划建设标准,指标分解的方法和参数,制定了海绵城市设计方法和常用低影响设施设计要点,与专项规划共同规范和指导主城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来源:《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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