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办理一起虚假诉讼监督案件为国企挽损360余万元

14.05.2020  15:41

我是代表江西建工集团专程从南昌赶来送锦旗的,感谢检察官帮我们挽回了重大经济损失”。日前,江西建工集团副总经理赵美亮,带着一面写有“护航有力有效 办案精细精准”的锦旗,千里迢迢赶到重庆市检察院。



赵美亮将锦旗送到主办该案的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陈祖德手中


送锦旗的缘由,要从一张“假借条”说起。


2011年6月,程刚(化名)挂靠在江西建工集团名下,承建了荣昌区某工程。施工过程中,他以该工程项目部的名义,向葛军(化名)出具了一张金额为195.6万余元的钢材款欠条。


2015年4月8日,葛军起诉至重庆市江津区法院,请求判令江西建工集团承担全部偿还责任。该案一审、二审均判决江西建工集团败诉,支付涉案款项及诉讼相关费用共计360余万元。


江西建工集团不服,遂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出具借条时,为什么要销毁之前所有往来单据?这不符合常理,也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审阅全部卷宗材料后,重庆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发现该案存在诸多疑点,于是详细拟定调查提纲,并指导重庆市江津区检察院协助调查相关证据。


葛军称只从事过本案这一笔钢材生意,但却对合同的签订地点、进货渠道、货款支付、运输方式等情况语焉不详,甚至自相矛盾。”经调查核实,程刚与葛军及其代理律师有伪造证据嫌疑,该案可能涉嫌虚假诉讼。


据此,重庆市检察院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提出抗诉。


今年1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根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令对该案再审后,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依法撤销了原一审、二审判决结果,改判驳回葛军的全部诉讼请求。


虚假诉讼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我们深受其害。”赵美亮一再表达感谢。“我们真切感受到,重庆检察机关不仅办案公平公正,而且还热心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据介绍,重庆检察机关立足工作部署、素能培训、监督指导“三个强化”,建立沟通联系制度,突出查办案件重点,构建配合协作机制,持续深化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不断提升虚假诉讼监督实效,去年共对“假官司”提出抗诉8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