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渝全国政协委员提交联名提案呼吁支持重庆加快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06.03.2018  13:22

    “保护好三峡库区和长江母亲河,事关重庆长远发展,事关国家发展全局。”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渝视察时提出的“两点”“两地”定位要求,使重庆成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成为住渝全国政协委员关注的一大重点。今年全国两会上,委员们联名提案吁请,国家相关部门支持重庆加快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意义

        有利于更好改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

        2016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主持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时提出,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并在视察重庆时进一步指出,保护好三峡库区和长江母亲河,事关重庆长远发展,事关国家发展全局,要求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推动城乡自然资本加快增值,使重庆成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今年全国两会前,住渝全国政协委员围绕重庆加快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前往渝北区视察了碧津湖整治情况、城北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情况、悦来水厂饮用水源保护情况及水厂运行情况,并听取了市环保局有关情况介绍。

        “重庆加快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既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现实需要,也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的殷殷嘱托落到实处的具体行动。”委员们认为。

        重庆地处长江上游地区和三峡库区腹心地带,是全国重要的生态功能区。重庆境内长江流程679公里、居上游各省区市之首,三峡库区重庆段水容量300亿立方米、占库区总容量的76.3%,其水、土、大气、生态资源状况和生态环境的变化,对长江中下游地区都会产生敏感的影响。

        委员们联名提案认为,重庆加快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有利于强化水土资源“固定器”、生态风险“缓冲器”、环境污染“过滤器”、江河流量“调节器”等生态功能,筑牢横亘在长江上中游交界处的“绿色长城”,进一步改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障三峡工程安全运行,维护长江中下游乃至更大范围地区生态安全。

        现状

        重庆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但仍较为脆弱

        “重庆加快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具有良好基础。”委员们结合视察和日常调研了解到,党的十八大以来,重庆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持“建、治、管、改”并举,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全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迈出新步伐,为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奠定了良好基础。

        具体而言,重庆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切实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严格落实产业禁投清单、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坚决禁止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重化工项目、在5公里范围内新布局工业园区,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取得明显成效。

        全面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部署和国家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要求,认真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持续实施“碧水、蓝天、绿地、田园、宁静”五大环保行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实施污染企业环保搬迁,累计关闭搬迁256家重污染企业,超额完成钢铁、煤炭、船舶、水泥等去产能目标,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呈现良好态势。

        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统一部署,重庆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中长期规划,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101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年度任务全面完成,推动生态环保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

        “当前,重庆生态环境在持续改善,但仍然较为脆弱。”委员们在视察中认为,三峡库区属喀斯特地貌,土层浅薄、留不住水,是全国地质灾害最密集、水土流失最严重地区之一,石漠化、消落区治理等问题也比较突出。

        建议

        从国家层面加强统筹指导

        委员们在视察中了解到,当前,重庆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管理体制还存在不少矛盾。比如,生态保护统筹协调、统一监督仍需要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部门责任和权力不匹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关系不明确,政府、企业和公众的生态文明建设义务和责任机制不清等。

        在联名提案中,委员们建议加强对重庆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统筹指导。恳请从国家层面制定支持重庆加快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指导性文件,明确总体要求、阶段目标、量化指标、重点任务等,重点支持重庆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建议将重庆作为“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改革试点,支持重庆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统一行使监管城乡各类污染排放和行政执法职责,力求为破除长江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分散交叉”“多头监管”先行探路、取得经验。

        建议国家层面建立省际间重点区域和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机构,统一规划沿江产业,统筹协调跨地区、跨流域的联动治理,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和工作指导,推动各省区市步入共同打造长江生态屏障“大保护”时代。

        同时,联名提案吁请,国家相关部门支持重庆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加快推动渝东北、渝东南和大娄山生态屏障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重点在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生态补偿机制和政策创新等方面给予大力帮助。

        支持重庆璧山等区县建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重点支持在增加生态产品供给、创新生态价值实现体制机制、打造绿色惠民和绿色共享品牌等方面的探索试验,争取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同时,加大对重庆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资金投入。将重庆纳入国家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对重点生态修复项目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鼓励重庆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权融资等方面改革创新,有效拓展生态环保融资渠道,建立健全多方参与的生态环保投入机制。进一步健全“长江经济带”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突出沿江流域各地主体责任,强化中央财政奖励引导,深化异地开发、技术援助、解决就业等补偿方式,有效调动长江上游省区市流域治理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