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提案关注 重庆“十三五”全面推进社区居家养老

13.01.2016  10:09

    开栏语

  新年伊始,全市“两会”召开在即。作为履职的重要载体,政协委员也开始为即将到来的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精心准备提案。谈发展,话改革,聊民生,在政协委员倾力于新一年提案的同时,也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过去的一年,这些提案为我们的生活带来或即将带来什么样的变化。

  62岁的朱大妈家住南岸区金紫街社区,白天大多待在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读书、娱乐、学习电脑操作,中午就在食堂就餐。“这里活动多朋友多,离家近,每天过得很充实。”朱大妈说。

  对城里大多数老人而言,居家养老是最理想的选择。然而,目前我市社区居家养老还存在投入不足、定位不清、配套不够等问题。在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上,市政协委员将目光聚焦在居家养老问题上。

  委员提案关注居家养老

  致公党重庆市委提交集体提案《重庆市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面临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指出我市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存在治理模式行政化、各方参与度不高、资金来源渠道单一、设施建设不足等问题,建议在社区养老中,明确政府、社会组织以及志愿者的角色定位,制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制度规范和服务标准。

  市政协委员唐宁在提案《关于三位一体共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中,呼吁政府发挥“引领者”作用,做好统筹规划、落实优惠政策;社区发挥“主力军”作用,丰富服务项目;家庭发挥好“后防线”作用,孝敬老人。

  市政协委员杨欣在提案《构筑服务网络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建议建立社区、行政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同时完善服务项目和硬件设施,培训服务人员等。

  创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作为提案主办单位,市民政局表示,为确保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效果,我市近年加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对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按照每个20万元标准给予建设补助。

  同时,还创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各区县根据自身实际,采取公建公营、公建民营、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等多种方式运营。公建公营,是由社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场所和设施设备,组建服务队伍,搭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为辖区居家老年人提供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公建民营则由街道(乡镇)和社区提供硬件设施,引进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参与运营。公建民营与政府购买服务相结合,如渝中区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了包括福利院、养老院、家政服务公司等各类为老服务组织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十三五”时期全面推进社区居家养老

  “十三五”时期,我市还将进一步推进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满足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为规范运行,市民政局会同市发改委制定了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七个一”的建设标准,即建立一套涵盖社区每位老人的基础资料、建设一个活动场所、配置一批设施设备、建设一支专业队伍、开通一条求助热线、创建一套服务标准、建立一套管理办法。下一步,我市还将逐步建立起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力量主办、经营机构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市民政局表示,社区居家养老将作为“十三五”时期全市养老服务业重点研究和发展领域,在政策引导和资金投入方面予以倾斜。为破解养老服务设施选址难题,“十三五”时期,全市新城建设和旧城改造中,养老服务设施将与教育、医疗、文体等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力争到“十三五”末,全市机构养老床位达到35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覆盖100%城镇社区和60%以上农村社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建立,社会养老服务需求基本得到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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