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安监通报两起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七人被追究刑责

12.09.2018  11:23

安全生产无小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任何无视安全、漠视生命的行为,无不以惨痛的代价结尾。9月12日,重庆市安监局通报了两起在近期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在处理过程中,七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以上违法违规行为重拳整治、严肃追责、从重处罚,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

劳务企业违规出借资质

2018年2月27日,重庆石黔高速公路项目龙潭特大桥发生模板坍塌较大事故,造成3人死亡。最近,该事故已经调查完毕。

调查显示,劳务单位孜耘劳务公司违规出借资质,允许社会自然人彭某以公司名义与施工单位签订劳务承包合同。2018年2月24日,包工头彭某组织的劳务施工队伍12人到达工地。仅仅过了3天,2月27日,现场负责人彭某违反总承包单位的复工指令,在未经验收的前提下违规复工,擅自组织工人进行模板拆除作业,导致工人从18米的作业平台坠落,造成3人死亡。

彭某系该事故违规拆模作业的组织者,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施工现场负责人彭某、劳务作业队伍工头蔡某和周某违规指挥作业,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司老板不搞安全管理

2018年3月2日,秦某驾驶重庆丰硕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渝BS8030号重型自卸货车,在丰都县省道105线高家镇汶溪大桥发生事故,造成3人死亡。

调查发现,事故直接原因是秦某驾驶机件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交通信号超速通行,驾车时接听电话,涉嫌交通肇事罪,司法机关已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货车实际车主秦某未按规定进行车辆维保,致使车辆长期处于“带病”状态,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司法机关已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重庆丰硕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实际控制人万某,未有效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力,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王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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