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将企业行贿犯罪记录纳入企业联合征信系统

29.07.2015  20:23

近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与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将行贿犯罪档案信息纳入全市企业联合征信系统的意见》。由此,重庆市检察院与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已初步建立。根据该机制,重庆市检察院将每半年向该市工商局传送一次全市企业行贿犯罪档案信息,而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也将及时反馈相关单位查询、运用企业行贿犯罪档案信息等有关情况。截至目前,市检察院已将28户企业的行贿犯罪信息纳入了企业联合征信系统,归集到了企业名下。

企业的行贿犯罪信息计入联征系统后,企业将在多个领域受到信用约束和限制。一是在参加政府工程招投标、申请财政资金补助、评定荣誉称号等方面将被限制进入或扣分。二是该记录将进入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报告,企业在上市融资、对外投资等方面将因不良记录受到影响。三是企业的行贿犯罪信息将依法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受到社会监督。四是严重违法的企业还将被列入“黑名单”。(信用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