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力!重庆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征50%

01.02.2019  22:10

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为落实中央减税降费精神,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我市财税部门今天下发《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政策执行期自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通知强调,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 50% 征收 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此外,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以叠加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同时通知强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政策等其他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严格按照财税〔2019〕13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据了解,减税降费是今年国家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主要内容之一。1月1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明确授权省级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及宏观调控需要,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此次我市出台的通知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的通知》(渝财税〔2018〕92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的通知》(渝财税〔2017〕151号)同时废止。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吴国盛 苏杭

原标题:给力!我市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征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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