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居家养老托举“夕阳红”

11.05.2016  19:09
  每建1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市级补助20万元;减免水、电、气等费用;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购买服务等方式,将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委托社会组织和企业运营。
  近些年,重庆在培育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过程中,坚持政府与市场两只手共同作用,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以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化、精细化、个性化水平。
  截至2015年底,全市已建成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621个,已为老人提供家政服务、助餐应急、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180万人次。
  重庆早在1994年就进入老龄化,比全国进入老龄化提前了5年,是西部地区第一个进入老龄化的城市。截至2015年底,60岁以上老年人口677万人,占全市户籍人口的2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约5个百分点,老龄化程度居全国第六、西部第一。
  随着“空巢”家庭的不断增多以及高龄失能老人的快速增长,如果没有更加多元的养老选择,去哪儿养老、怎么养老的问题,必定给社会发展带来挑战。近些来发生在老人身上的生活困难、心理孤独、健康堪忧等问题屡见不鲜,守望“夕阳”的幸福,呼唤着政府拿出更加有效的办法,补齐养老服务的短板。
  实现“老有所养”,显然不能局限于家庭赡养,由于家庭小型化、子女工作生活节奏加快等因素,现代家庭已满足不了家庭养老需求,把老人送进养老院,虽然提高了护理水平,但却稀释了家庭亲情;居家养老不仅经济实惠,更重要的是老人没离开自己的朋友圈,不易产生孤独感,是大多数老人更愿意接受的养老方式。
  重庆早在“十二五”规划之初,就推出了“9073”解决方案: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老年人90%居家养老、7%社区养老、3%机构养老。计划到2017年,建设“七个一”社区养老服务(日间照料)中心、站(托老所)1000个,有一个服务场所、有一批设施设备、有一套老人资料、有一支服务队伍、有一个信息平台、有一套服务标准、有一套管理办法。即便儿女常年在外,老人们也能够时常感受到来自身边的温暖与关怀,减少空虚和寂寞。目前,重庆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已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政府主导力度大。养老服务属于准公共产品,带有一定的公益性,政府必须承担责任、必须运用好政策导向。2013年起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作为民生实事,到2017年市和区县财政计划投入10亿元,实现所有社区养老服务(日间照料)中心、站(托老所)全覆盖。同时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水、电、气收费标准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电视收视费、电话费、宽带互联网安装费等适当减免。并从2016年起,对全市公办和部分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由市区两级财政出资购买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对养老机构的集中供养老人的意外伤害和死亡,进行风险共担。
  社会参与热情高。养老服务家庭担不起、政府包不起、企业赔不起,需要调动社会的广泛参与、形成合力。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社工专业人才培养、政府购买社工服务。比如,通过公建民营、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方式,引进了重庆冬青社工服务中心、重庆凯尔养老服务公司等一批专业机构,参与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的日常运营,利用他们的优势资源和服务队伍,为社区的高龄、独居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物品代购等服务,受到社区老年人的普遍好评。
  “互联网+养老”服务好。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服务项目,让老人轻松享受足不出户的“指尖”养老。比如,渝中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立老年人信息库,设立专项服务热线,为困难老人免费配备爱心呼叫器,开发养老服务“一卡通”,通过平台发布养老服务需求信息,整合养老服务企业资源,老年人能够享受到数百项既方便又快捷的服务。
  此外,对贫困、残疾等困难老人群体还有多项“兜底”政策。去年,市财政、民政、残联、老龄部门联合出台三项制度,惠及近60万老年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5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每人每月60元、二级每人每月50元,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每人每月200元。
  莫道桑榆晚,人间重晚晴。每个人都会变老,老年人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就目前而言,重庆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仍显不足、与社会需求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市财政等部门将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引导多层次的居家养老服务,对低收入家庭加大救助,对大多数家庭确保养老福利的普遍化,对高收入家庭推进养老市场化,形成“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