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云阳县五项措施推进环保工作

21.09.2016  18:03

一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划定了65个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保护区级别界碑391块,警示标志102块。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管,建立巡查管理台帐,严格落实饮用水源保护区“十禁止”行为。督促乡镇(街道)和供水单位编制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组织编制8个不达标饮用水源编制整治方案,限期进行整改,确保居民饮水安全。

二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建立完善县、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四级网格监管系统,组织开展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并通过网络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双随机”执法检查结果。今年以来检查企业457家次,限期整改40家,行政处罚31件,移交万州法院强制执行12件,移送县公安机关环保刑事案件1件,罚款310万元。实现了企业从“随意违”到“不敢违”的锐变,达到了“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是强化排污申报登记。建立规范排污申报登记制度,督促全县排污单位依法申报,严肃查处瞒报、谎报或拒报等违法行为,为环境监督管理提供基础依据。

四是严格环境信访调处。按照“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原则,做到早介入、早调查、早分析、早立案,及时化解群众矛盾,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今年接受和处理投诉案件212件,其中来信来访81件,12369投诉110件,市长信箱21件,处结率100%,确保信访案件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五是强化环境应急管理。首先是强化源头控制。从审批入手,坚持“两不”原则(即新改扩项目无环境风险评估不予审批,风险防范措施不落实不予验收),保障新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到位。其次是严格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以“两会一节”为契机,组织乡镇(街道)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95人次,检查企业86家次,发现隐患5处,下达整改通知书5份。最后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风险企业和重点排污企业一案三制和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不断提高风险企业和重点排污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