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互联网+有奖发票”试点11月18日正式启动

17.11.2017  14:10

    11月14日,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对外发布《关于开展“互联网+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通告》,明确自2017年11月18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互联网+有奖发票”试点工作。此举将更加有效激励消费者依法依规索取发票,对进一步加大税源管控力度和规范发票管理秩序、提升全社会纳税遵从度,为市场主体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餐饮、住宿和娱乐业是此次纳入“互联网+有奖发票”试点的三大行业。个人消费者取得试点行业纳税人开具的重庆增值税普通发票、重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重庆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在30天内均可参与抽奖。中奖金额分为100元、50元、10元、5元、2元、1元6个档次。

        据悉,本次“互联网+有奖发票”的奖励金发放形式为微信“红包”即时摇奖兑付。消费者通过搜索并关注“有奖发票重庆国税”微信公众号,在“有奖发票”模块中扫描发票二维码或手工录入发票号码等信息进行查验,查验结果相符且符合抽奖发票范围的,系统将即时摇奖,并将相应中奖金额通过微信“红包”发送给消费者。

        需要提醒广大消费者的是,中奖“红包”兑付时限为24小时,逾期未兑将视为弃奖,不再重新发放。如在发票兑奖过程中遇到困难,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如经营者存在应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其他违规开具发票行为的,可通过“有奖发票重庆国税”微信公众号“有奖发票”模块中的“投诉举报”功能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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