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涉及“一委两院”

30.11.2018  16:42

今(30)日上午,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一、任命

穆红玉为重庆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刘晓龙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刘彬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吴永铭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贾科、曹柯、张小波为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涛、杨丽霞为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刘娟娟、乔小勇、张艳、何欣、吴克坤、高菲、肖明明、杨晓玲、贺海艳、陈劲松、樊雯龑、马莎、余博、潘寒冰、杨青青、吴瑶、潘登、付佃强、田丽、王建磊、邱颖、周中超、王雁苗、范云飞、陈娟、安娜、姚洪为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二、免去

刘倩影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小波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蒲东明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贾科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涛、刘娟娟、乔小勇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邬前跃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艳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曹柯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向昭常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乔跃华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职务;

顾政、陈友刚、杨旭东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员职务。

三、批准

杨春畅辞去南岸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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