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31.05.2019  16:01

今(31)日下午,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会上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一、决定任命

熊雪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亮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二、任命

张晓涛为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邓炳国为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简杰为重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代伟华为重庆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孙泽均为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

蒋元文为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彭军为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杨尚隈为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国英为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李媛为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孙海龙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张国庆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浦晓东、陶旭东、曹世海、蒋林、蒋佩佚、陈又新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廖鸣晓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张帅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谭颖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陈娅梅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郑峰嵘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朱海川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江善进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郝伟光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黄治康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蒙洪勇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程昔原、陈中林、侯军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雪梅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陶米玲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宋丹丹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倪静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余云中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刘继雁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唐正东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贺少锋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

吕容亮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张雪方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何欣为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杨晓玲为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

刘娟娟为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庭庭长;

马莎为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乔小勇为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樊雯龑为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陈劲松为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庭副庭长;

李荣辰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超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陈飞宇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丽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陈天文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三、决定免去

孙海龙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四、免去

向先全、张良皓的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张晓涛的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代伟华的重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简杰的重庆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李庆利的重庆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白庭学的重庆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彭军的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孙泽均的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蒋元文的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邓炳国的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邓晓蓉的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蒙洪勇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吴雯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张艳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廖鸣晓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方剑磊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涂平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肖荣武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黄治康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江善进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朱海川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徐家清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张国庆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宋丹丹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陈雪梅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贺付琴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俊文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曹天明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雪方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恺、张丽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廖志高、李明、谭闯、张鲁川、蒲勇、汪葵、袁野、王霑、马兵、雷元胜、刘应强、樊才锦、秦大建、马健、罗应权、王永军、金柯宏、申小辉、李永军、何治、王茂龙、吴平、汪红杰、林小木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冲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职务; 

廖鹏、刘茂林、陈涛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肖波、梅兴吉、吴辉军、邹雄、桑骊、冯亮、文序、张涛、刘文胜、张哲、李俭彬、徐维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职务;

高卫东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向平、李德斌、王文君、黄应国、姚宏涛、王晓平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职务; 

董建波、陈波、彭小华、张文峰、王远伟、陈林中、陈松、罗静、王刚、向维超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员职务; 

陈飞宇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彭冲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聂堂福、王双阳、杨峰、王昌奎、庹增强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员职务; 

张凯、林印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徐松、谌能、万锋、汪淼、徐庶、卢燕、刘帮凡、潘瑞容、刘浩、胡百祥、林欣、皇甫尚杰、周丰、冉龙梅、李晓容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员职务; 

夏英的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森、何浪的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陈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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