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911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29.03.2016  21:23

渝农复〔2016〕58号

 

 

市发展改革委:

现提出《关于加快推进重庆城乡一体化的建议》(第0911号建议)的协办意见,供你们答复代表时参考。

2009年,国务院批复《重庆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要求重庆先行先试,建设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按照中央要求和市委、市政府部署,我们积极统筹“”“”“”等要素,创新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2016年,将继续围绕创建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这一目标,以渝东北、渝东南为重点,通过完善体制机制、加大推入力度、扶持产业发展等多种方式,持续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一、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夯实农业基础,加快完善农业农村发展支持保护体系。一是提升农村规划建设水平。加强交通、水利、电网、新能源等基础设施规划,增强规划科学性、前瞻性。严防“去农村化”、照搬城镇模式,突出乡村特色和产业发展要求,做好农村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二是加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突出渝东北、渝东南等基础设施薄弱地区,加快水、路、电、气、讯建设。积极推进骨干水源工程建设和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速推进农村公路新改建、村社便道建设。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强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三是推进集中连片推进农业综合开发。深入实施1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包括渝东北在内,新建高标准农田120万亩以上。

二、大力发展特色效益农业。以特色效益农业为抓手,全力推进七大百亿级产业链建设。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在2016年市级专项资金分配中,渝东北生态涵养区新增特色效益农业专项资金4470万元,用于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幅达18%,居五大功能区域前列。二是坚持以特色产业为抓手。不断优化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在渝东北地区大力发展脐橙、草食牲畜、蔬菜等农业产业。支持渝东北、渝东南地区农产品产地加工、洗选包装、贮藏运销等环节。创新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模式,推广农超、农企等形式的产销对接,着力解决边缘地区农产品“卖难”问题。三是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建立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民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农民增收。四是积极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渝东北自然、人文资源优势,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盘活农村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四荒地”、可用林地和水面等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

三、积极推动资源向农村流动。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鼓励各类资源向农村流动,努力实现资源配置的城乡均衡。一是鼓励社会资本下乡。研究制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建设目录,通过政策引导、财税奖励等方式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对于政府主导、财政支持的农村公益性工程和项目,探索采取购买服务、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引导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建设、管护和运营。二是大力发展农村金融。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向农村,尤其是渝东北、渝东南资金投放力度,提高涉农不良贷款容忍度。鼓励供销合作社探索农村金融服务。探索开展村级农村金融服务组织试点。三是深化改革加速农村资源变现能力。深入探索农村产权融资贷款,主动推进符合条件村实施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推广涉农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引导农民自愿以土地经营权等入股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积极探索集体经济多种实现形式。

四、重视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以发展乡村生态经济为重点,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一是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开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试点示范,推行农业清洁化生产。以“畜-沼-菜(果)”“稻鱼同田”“鱼菜共生”“林-药-菌”等为重点,因地制宜推广一批生态循环农业典型模式。积极发展节水农业、精准农业,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在长江等重点流域开展增殖放流,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全面推进农业资源保护。二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五年专项行动,推进病死畜禽集中处置。加强以沼气、太阳能为主的农村能源建设。三是启动村庄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建成一批美丽宜居村庄,积极开展生态文明示范村镇建设。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3月18日

 

(联系人:汪海军,联系电话:89133071,邮政编码:401121)

 

 

公开标志:主动公开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