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0295号提案的复函

06.06.2016  20:45

渝农复〔2016〕141号

 

民进重庆市委:

按照《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重点建议、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重点提案办理及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部分重点提案跟踪办理工作的通知》(渝委办〔2016〕47号)要求,您们去年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建议》(第0295号提案)将继续跟踪督办。经与市财政局、市科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回复如下。

一、着力加大财政资金和科技项目支持力度

今年,市农委投入资金900万元扶持农作物种业发展,用于品种试验审定、新品种展示示范、农作物种业发展、制种基地建设(含海南南繁基地)、种子市场监督抽检、抗病虫试验鉴定以及种子技术支撑等,有效保障了种子基本管理工作经费,确保种子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为支持农作物种业创新,市科委根据需求征集情况,凝练了一批涉及农作物种业的重大主题专项,按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已经先期启动实施了薯类、蔬菜等作物种业重大主题专项,累计支持经费1880万元。“薯类作物专用品种创制与清洁安全加工”主题专项,支持经费880万元;“蔬菜安全生产关键技术创新及示范”主题专项,支持经费1000万元。今年,突破性水稻品种创新与应用、功能玉米材料创制与商业化育种、油菜多元化开发与应用等三个主题专项已经完成专家技术论证,正在有序推进。

二、不断强化全市应急供种保障能力

我市常年“两杂”作物用种,水稻约为800万公斤,玉米约为1050万公斤。为强化全市应急供种保障能力,今年我市申报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计划共计100万公斤,其中重庆中一种业有限公司申报水稻60万公斤,重庆帮豪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申报水稻20万公斤、玉米20万公斤。储备规模既能满足我市救灾备荒种子需求,也能用于调剂周边相邻省份需要。

由于自然生态条件复杂,我市常用的速生蔬菜、糯玉米、秋马铃薯、豆类及小杂粮等作物规模化种植水平总体较低。与水稻、普通玉米等大宗粮食作物相比,这些作物的市场差异化需求明显,总用种量相对较小。在局部受灾之后,我市基本可以通过市场调节来满足这些作物的补种要求,不会出现种源短缺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研究加大对市内蔬菜、薯类等种子(种苗)经营企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我市非主要农作物的供种保障能力,在种子“去库存”压力大、数量较充足的背景下,逐步加强品种多样化保障的能力。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种子管理体系

一是吸引人才。 对区县种子站技术人员的评奖予以适当倾斜。截至2014年底,全市种子管理队伍共有在职人员578人,其中区县495人,高、中、低级职称技术人员分别为49人、79人和75人。与市农技总站相比,种子站技术人员长期从事常规性管理工作,没有项目作支撑,缺少成果,职称评定难成为吸引人才的“死穴”。目前,我们已在种子管理系统内,对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种子质量管理、种子信息等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予以年度表彰和奖励。同时,鼓励技术人员善用试验数据,多写有价值有水平的论文,为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创造条件。

二是保住机构。 引导区县借鉴市种子站经验,积极申请参公管理。目前已有18个区县种子管理机构列入参公管理,职工待遇得到财政保障,人才留得住,队伍稳得住。同时,引导区县农业主管部门对直属单位进行机构调整,明确要求强化种子管理职能职责,种子管理机构能单设的尽量单设,因各种原因不能单设的,尽量加挂种子管理站牌子,确保全市机构体系的完整性。

三是强化职能。 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审后品种大面积跟踪调查、新品种示范展示、主导品种推介、品种种植面积统计、种子价格及市场供需分析、种子质量监督抽检、种子质量纠纷田间技术鉴定等是种子管理机构已经明确的职能职责。当前,种子套牌侵权以及转基因非法种植问题在部分省市较为突出,打击种子套牌侵权和非法种植转基因作物已成为种子执法检查的重要任务之一。今年我委已连续下发通知,加大种子市场监督执法力度,并将按照新的《种子法》对违法企业进行严厉查处,确保我市种子市场健康发展。与此同时,市种子管理站承担的总投资267万元的种子质量分子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即将通过验收,此举将进一步提升我市种子真实性检测能力,为种子质量监督执法保驾护航。

四、努力推进种业科研体制创新和种业企业做大做强

一是促进科企合作。 去年底,我们根据农业部要求,完成了市内中一公司、科光种苗公司、金穗公司、三峡农科所种子公司四家种业企业的“事企脱钩”任务,三峡农科所种子公司注销种子生产和经营许可证,另外三家科研院所所属企业全部实现产权清晰、股权多元、权责明确的脱钩要求。企业脱钩后,允许科技人员(领导干部除外)通过兼职、出资入股、品种权入股等方式参与企业经营,促进科研院所人、才、物等资源逐步流向企业。同时,为解决种业企业研发实力弱、研发资金短缺等问题,今年,市科委在下达农作物良种创新项目中,拟将种业企业纳入申报主体之中,实行科研院所和种业企业捆绑申报,并从种质资源挖掘鉴定、品种选育推广、配套技术研究等环节,整合科研院所和种业企业资源,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平台,逐步提升种子企业科研育种能力。

二是打造海南科研育种平台。 为落实国家关于打造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南繁科研育种基地的要求,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委共同协商,我市初步确定了“四大基地、三个主体、一套体系”的运作模式,预计在现有300余亩固定基地的基础上,扩展、升级、改造至1000余亩,实现基地相对集中和统一。市种子管理站在陵水县承建的102亩基地,现已成为全市科研单位和企业的南繁、异季种植鉴定和制种的公共平台,规划完成后,将发挥更大的公益性作用。

三是推进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 2016年,我市将全面完成全国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项目,实施区县35个,预计将收集地方特有、濒危物种资源1500余份,并经鉴定、评价、编目后,建成我市农作物种质资源保存库和数据库。建立的资源库和数据库,将成为我市公共育种资源平台,极大丰富科研育种材料。

四是放宽市场准入。 今年,我委将继续响应国务院简政放权的号召,按照新《种子法》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改进完善品种试验审定工作的通知》(农办种〔2015〕41号)要求,积极改进品种试验和品种审定管理办法,通过实施开放品种试验“绿色通道”、简化特用品种试验程序、允许科企联合体申报品种审定等措施,逐步扩大品种试验审定申报的规模和途径,并在公开试验程序、科学鉴定评价的基础上,加快新、优、特品种的研发、上市、推广速度,实现品种加快更新,增强种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五、加强学习贯彻新《种子法

去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种子法》,并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我委已在去年底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进行了多次的集中学习。今年我们将要求全市所有区县农业系统,都必须开展新《种子法》的学习贯彻,要对本区县的种子管理人员队伍、种子企业、种子经销商、农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及部分农民进行集中培训,让相关人员尽快熟悉新法、新规定和新要求。

此复函已经市农委主任路伟同志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5月26日

 

(联系人:杨涛,联系电话:89133125,邮政编码:401121)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