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出台“两个意见”推动“平安家庭”建设

12.05.2015  18:01

重庆市出台“两个意见”推动“平安家庭”建设

 

近日,重庆市综治委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平安重庆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出台了《关于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多方主体在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中协同协作、互动互补作用,将“平安家庭”纳入基层平安创建活动重点内容,加强平安重庆细胞建设,每年开展一次检查验收。

重庆市妇联庚即联合市综治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贯彻落实《全国妇联关于在平安中国建设中充分发挥妇联组织作用的意见》、《重庆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

意见》从“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意义、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创建办法等几个方面对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作了详细部署。要求各区县妇联、综治办、各级综治委相关成员单位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中加强领导,完善创建工作机制;强化服务,优化创建环境;拓展创新,共同推进创建重点工作;典型引领,加大创建活动宣传。到2015年底,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村和社区达100%;到2017年底,“平安家庭”示范户达15%以上;“平安家庭”知识知晓率、宣传入户率达到90%以上。

两个意见的出台,将推动重庆市“平安家庭”创建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