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加强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监督管理

21.11.2017  05:00

  重庆市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监督管理,进一步落实检验机构主体责任,提高排放检验质量,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今年以来,全市定期检验机动车105.2万辆,初检合格率控制在86.4%,符合国家要求。

  一是加强源头管控。从今年8月起,机动车在我市年检时,市公安交管部门对定期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促使不达标车辆治理淘汰。

  二是加强过程监管。市环保局投入156.8万元,升级全市机动车排气检测网络监控系统,目前已基本完成。采取网络监控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检验机构的监管和指导。对不符合检测规范的检验行为和机动车进行自动锁定,核实无误或完成整改后方可继续检验活动。

  三是加大处罚力度。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质量控制专项检查,与公安、质检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检验机构违法行为“零容忍”。今年以来,市环保局对3起机动车检验违法行为立案处罚,处罚金额90万元。

重庆市加强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监督管理
  2017年,全市检验机动车105.2万辆,初检合格率控制在86.环保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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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第二次重庆农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