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准予以下医疗机构开展相关临床第二类医疗技术的公示

10.02.2015  12:17

 

根据原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委委托重庆市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审核机构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等开展血液透析技术等的准入审核检查,经我委审定,拟准予下列机构开展以下相关诊疗技术。

一、血液透析技术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重庆市第三人民医院、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重庆市肿瘤医院、解放军324医院、武警重庆总队医院、万州区第五人民医院、九龙坡区第二人民医院、渝北区人民医院、巴南区第二人民医院、江津区第二人民医院、巫溪县人民医院、酉阳县人民医院、彭水县人民医院、北部新区第一人民医院、永荣矿务局总医院、长安医院、江陵医院、大江医院、合洲医院。

二、冠心病介入、起搏器介入诊疗

(一)冠心病介入诊疗技术

同意开展的机构: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重庆市第三人民医院、重庆市中山医院。

同意试运行的机构:黔江中心医院、巴南区人民医院、长寿区人民医院、永川区人民医院、南川区人民医院、铜梁区人民医院、垫江县人民医院。

(二)起搏器介入诊疗技术

同意开展的机构: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重庆市第三人民医院、重庆市中山医院

同意试运行的机构: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黔江中心医院、巴南区人民医院、永川区人民医院、长寿区人民医院、南川区人民医院、铜梁区人民医院、璧山区人民医院、垫江县人民医院。

三、先天性心脏病介入诊疗技术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重庆市中山医院。

四、腔镜下恶性肿瘤诊治(普外)

(一)腔镜辅助下结直肠癌根治术: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重庆市第四人民医院、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黔江中心医院、涪陵中心医院、九龙坡区第二人民医院、长寿区人民医院、綦江区人民医院、璧山区人民医院。

(二)腔镜下脾切除术:重庆市中山医院、涪陵中心医院、江津区中心医院、合川区人民医院、璧山区人民医院、酉阳县人民医院。

(三)腔镜下肝叶切除术:涪陵中心医院。

(四)双镜联合下胆总管探查术:綦江区人民医院。

(五)腔镜下胆总管探查术:合川区人民医院。

(六)腔镜联合胆道镜保胆取石术:合川区人民医院。

(七)腔镜辅助下腹股沟疝修补术:九龙坡区第二人民医院。

五、扩大全胰腺切除术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涪陵中心医院。

六、输尿管镜技术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重庆市第三人民医院、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重庆市中山医院、重庆市肿瘤医院、万州区人民医院、三峡中心医院、黔江中心医院、九龙坡区第一人民医院、巴南区人民医院、长寿区人民医院、江津中心医院、合川区人民医院、永川区人民医院、南川区人民医院、綦江区人民医院、铜梁区人民医院、大足区人民医院、璧山区人民医院、垫江县人民医院、开县人民医院、奉节县人民医院、酉阳县人民医院、重钢总医院

七、高压氧治疗技术

武警重庆总队医院        大型空气加压舱10人 

根据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周(2015年2月9日-2月16日),公示期内若有疑义,请与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联系。

联系人:冯江,联系电话:67794884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