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解读

27.04.2017  21:01

 

      一、规划总体定位——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意见》,促进经济社会安全发展

        《规划》全篇立足于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强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着力解决制约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发展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明确发展目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市形成更加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更加完善的安全监管体系、更加健全的安全生产法治体系,全社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死亡率等7项具体指标持续下降,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明显进展,安全生产主要指标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三、健全三方责任——党委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责任

规划》把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首要任务。“十三五”期间,继续完善和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管理制度。强调建立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制度,依法依规制定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实行一票否决制度,依法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促进企业安全标准化等措施。

        四、强化依法治理——加大改革力度,创新安全监管执法体制机制

规划》立足于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探索监管体制机制创新,统筹推进改革创新、依法监管,补齐安全生产治理方面的短板,破解新形势下安全生产治理瓶颈问题。强调完善地方法规标准体系,推动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推动安全监管部门纳入政府工作部门和行政执法机构,强化危险化学品监管体制,加强应急救援机制建设,强化执法行为审议和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严格安全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执法纠错机制和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执法效能稽查制度等措施。

        五、建立预防控制体系——严格市场准入,深化隐患治理,加强风险管控,提升城市运行安全保障水平

规划》把坚持防控重特大事故作为“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强调构建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制度体系,实施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严格隐患治理“五到位”,建立健全区域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完善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机制等措施。

        六、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依法监管和专项治理

规划》强调对易发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要关口前移,深化专项治理,狠抓隐患排查、责任落实、健全制度,加强监管执法和应急救援工作。《规划》提出,推动不安全矿井有序退出;统筹化工园区发展,依法整顿关闭小化工企业,化工企业退城入园;推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转型;构建布局合理的市、区县两级职业健康监管执法技术支撑体系,开展职业危害普查和重点行业防尘防毒专项整治等措施。

        七、夯实基础保障能力——实施区域管理,强化科技支撑,提升应急水平,健全文化教育体系

        《规划》提出了适应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的安全发展措施;要求加大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的支持力度,创建全国安全科技示范区;建立新型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应急救援“指挥官”制度;建立职业教育和人才培训机制;多渠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措施。

八、落实七大工程——建设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程等七大重点工程

规划》充分发挥重点工程的载体作用,提出实施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提升、职业危害治理体系建设、科技支撑能力建设、信息化建设、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文化教育能力建设七大类45项工程。实施过程中,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重大工程项目的投入和推进力度,积极落实各类重大项目前期建设条件,优先保障规划选址、土地供应和投融资安排,加快重大工程项目实施。

九、做好五项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保障和严格考核评估。

为增强约束指导功能,防止出现“空中楼阁、束之高阁”现象,《规划》提出坚持各级党委领导,完善党委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强调各区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细化实施方案,做到责任有主体、投入有渠道、工作有保障,确保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如期全面完成。适时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市政府考核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绩效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