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0804号提案的复函

19.07.2016  20:41

渝工商函〔2016〕131号

 

曾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社区经济为青年创业创新平台的提案》(第0804号)收悉。感谢您对重庆工商工作的关心。经与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委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重庆市社区经济发展情况

重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区经济发展,将社区经济作为惠民生、促消费的重要措施,大力实施商贸民生工程,切实营造便民、惠民、利民的良好环境。通过建立健全政策扶持体系,大力扶持发展微型企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社区经济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取得了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果。截至2016年3月底,全市共建成社区便民商圈202个,商业网点数5.68万个,年营业收入达478.7亿元,亿元级商圈162个,社区连锁门店2.75万个。在鼓励大众创业创新方面,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帮扶,累计发展微型企业46.51万户,带动和解决就业327.27万人。

二、促进社区经济发展、鼓励青年创业的举措

为促进重庆市社区经济发展、鼓励扶持青年创业创新,我们主要加强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简政放权、协同共建,提升服务效能。

一是转变政府职能。近年来,我市坚持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不断推进依法行政、简政放权和作风建设,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

二是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凸显政府服务职能,成立市及区县微型企业协会43个,建立文化创意、代账、会展等分会,向微型企业提供会展、免费咨询、代账、融资、法律援助等服务。

三是科学、民主发展社区经济。居委会是社区治理、建设的主力军,市民政局通过加强对居委会干部的培训,提升了居委会干部的理论素养、提高了服务社区经济的能力。

(二)夯实基础、搭建平台,健全帮扶机制。

一是由市工商局牵头实施帮扶对接,建立完善“大带小”帮扶机制,鼓励引导3239户大中型企业带动产业链上的2.13万户微型企业发展,协助微型企业引进先进技术、经营管理方法和资金项目,增强社区经济发展的组织性、科学性。

二是构建多元展示平台。由市工商局引导、鼓励微型企业参加各类展会推销产品、展示形象,并提供每年最高3万元的展位费补助、3000元的会展交通费补助。同时,还建设了微型企业发展网、微型企业创业平台等网站,全方位为创业者提供服务。

三是完善管理和创业培训体系。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创业指导体系和经营培训体系,构建了市局、区县局、基层工商所三级联动的微型企业发展工作架构,在工商所、高校和乡镇、街道建立1120个指导站,合计聘请了3200名创业指导员,形成了覆盖全市的工作网络体系。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累计开展为期5天的免费创业培训15.91万人次,提升微型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后续培训4.56万人次,聘请20余名知名学者、专家、企业家担任微型企业创业导师,提升了微型企业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

(三)整合资源、精准投放,加强资金支持。

一是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失业人员、军队复员人员等重点人群创办的科技创新、电子商务、节能环保、文化创意、特色效益农业等鼓励类微型企业,进行5万元以内的创业补助。截至2016年3月底,全市已累计发放财政补助资金40.66亿元,有效缓解了“草根人群”创业资金不足的问题。

二是微型企业可以申请无抵押担保的微企创业扶持贷款或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创业扶持贷款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贷款利率执行同期基准利率,市财政给予承贷银行1个百分点的奖励。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按相关规定财政全额贴息。重庆市还组建了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公司,设立融资担保基金10亿元,基金按担保额给予0.5个百分点的担保补贴。重庆市已累计发放微型企业贷款192.52亿元,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三是由市财政每年拨付微型企业后续发展专项资金2亿元,用于财务代账、设备购置补助、经营场所租金补助、水电运营补助等十余项后续帮扶。

(四)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创新发展模式。

一是认真制定全市城乡社区发展规划。按照地域性、认同感等社区构成要素,科学合理设置社区。按照“一圈两翼”发展格局,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社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采取不同的发展思路和发展模式。

二是鼓励发展创新,向现代社区经济进行转变。通过积极促进传统社区商业和电子商务融合发展,鼓励建设“一点多能”网点,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实行“社区电商平台+共同配送”模式,促进功能单一的传统社区商业向功能多元化的现代商贸服务业转变,促进社区商业连锁化、品牌化、规范化发展,提高社区经济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

三是积极健全社区社会动员与参与机制,实行党组织领导、居民决策、居委会执行、民间组织推动、群团组织协同、驻区单位参与的社区建设运行机制。社区内的民间组织、群团组织在社区居委会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在社区建设中的组织、协调作用,更好地服务于社区工作和居民的生产生活。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微型企业在推动发展、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社区经济建设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我们将坚持“放开、减负、解难、引导”方针,继续加强孵化平台建设升级、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营造创业创新良好社会氛围,促进微型企业发展“提质、扩量、增效”。

二是加强社区组织建设。利用全市第十届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机会,尽可能将一批素质高、能力强的人才纳入居委会,使之更好为社区经济发展服务。同时指导居委会发展和扶持社区各类经济组织和协会,打造社区交流平台,增强社区经济的组织性,不断增强社区经济活力。

三是深化社区商业设施建设。引导社区商圈、社区超市和社区便民商店均衡合理布局,积极发展社区便民商业业态,积极发展新消费、新业态,满足群众多样化、个性化需求。

四是大力开展培训工作。一方面是微型企业的创业培训和后续培训,要进一步调整完善相关政策,继续整合国内高校资源,因材施教,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另一方面,加强青年创业教育和意识培育,在高校开展创业讲堂,邀请创业导师为优秀创业青年提供指导,发展壮大青年创业导师志愿者队伍,为创业青年提供面对面辅导、项目坐诊、经验分享、资源对接等帮扶。

五是积极打造社区青年创业创新平台。采取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建立微型企业特色孵化园、创业基地、众创空间和微企特色村,引导微型企业集聚发展、抱团发展。积极整合各类扶持政策和服务资源,推进优质青年创业者入驻,并为其提供创业帮扶,推动社区经济发展、服务青年创业创新。

此复函已经我局周勇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7月4日